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碧住建发〔2024〕3号文件规定,我街道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优质单位承担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房屋评估等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G6512秀山至**国家高速公路松桃(**)至**段(**区环北段)项目,根据项目设计红线摸底,涉及拆迁约23户总建筑面积约5389.73㎡,根据**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至**国家高速公路松桃《G6512(**)至**段(环北辖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安置实施方案和2026年8月11日**环城高速公路(**段)****办公室征地拆迁工作会备忘录要求,****公司对G6512秀山至**国家高速公路松桃(**)至**段(**区环北段)项目红线内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经费以评估报告平方计算。
二、评估内容
G6512秀山至**国家高速公路松桃(**)至**段(**区环北段)项目,线路总长度约为1公里。拟采购一家拥有资质和实力的评估劳务机构,配合我处完成G6512秀山至**国家高速公路松桃(**)至**段(**区环北段)境内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房屋评估任务。
三、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区有固定经营场所;
6.****住建局有备案登记记录。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公司简介(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区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办公场所彩色照片加盖公章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住建局备案登记记录表。
5.承诺书:
(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2)参与项目评估,对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依法按照公平、公正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4)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评估准则、行业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
5.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按上述提交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及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8月19日17:30截止。受理登记时间:上午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市**大道136号,****服务中心****办事处四楼404室);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5.报名联系电话:0856-****124。
六、其他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房屋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执行,房产评估服务内容及成果须通过我单位的认可。
2.工期要求。评估公司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任务,服从工作安排。
七、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负责组建,****办事处分管领导、****中心、党政综合办、****中心、纪工委等抽调5名工作人员组成。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政府”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免费下载。
十、参选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时间:2026年8月21日10:00****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联系人:李光友,电话:085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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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