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吴永岱等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8(扩建)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1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5日 时效性:****关于吴永岱等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8(扩建)
1.吴永岱宗地位于**市那大园地路西路大洲新村**物流小区C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117.2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80米。
2.蔡**宗地位于那大镇**市那大人民西路地段0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87.06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206.6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3.陈光雄宗地位于****村委会****医院后),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142.5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193.5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4.张蕴伦宗地位于**市那大中兴大街XIII1-2号森艺华佳景商住小区A1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住宅,土地证载面积210.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5.黄康德宗地位于那大幸福街9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08.52平方米,扩建(加建加层)建筑面积106.05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2米。
以上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25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政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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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