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风电钢结构塔筒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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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6-08-17 10:58:34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丹****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黔****经济开发区****车辆厂内

建设性质:**(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及现有厂房)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2亩(约121334m2),其中142亩为存量工业用地,40亩为租赁用地。总建筑面积约33715m2,其中生产厂房25782.16m2、五金库1022m2、油漆库641m2、办公楼6270m2。建设1条风电塔筒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喷砂房、喷漆房、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楼、宿舍楼、危废暂存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风电塔筒300套(约1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1万元,占总投资的3.91%。劳动定员160人,全部住厂,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年运行4800小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下料→卷板→焊接→喷砂除锈→喷漆防腐→检验→成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厂房改造、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建筑垃圾,施工期较短,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营运期:①废气:主要包括喷砂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废气(VOCs、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漆雾等)、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染物包括COD、氨氮、SS等。③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包括切割机、卷板机、焊接设备、喷砂设备、风机、水泵等。④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钢材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废滤筒、漆渣等)、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和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对策和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下料、焊接、打磨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滤筒过滤),去除效率80%;喷砂粉尘采用旋风+滤筒除尘器,总去除效率95.5%,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采用"干式漆雾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组合工艺处理,VOCs去除效率85%以上,漆雾去除效率95%,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采取密闭储存、密闭操作、负压收集、加强管理等措施。

②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③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④固体废物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外售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⑤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全过程防控措施,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cm/s,一般防渗区≤10cm/s。

⑥环境风险防范: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通过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四、环评结论

丹****基地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开发区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土壤等各环境要素质量现状良好,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项目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等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最大占标率小于10%,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100m内无环境敏感目标。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低,通过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体系,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综上所述,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及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征求意见及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7f6ZH_E6PwhldVB33MjL1wpwd=4akb

提取码:4akb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SGsjyF3vtcuarcWxt0duUA

提取码:AB12

如对项目建设内容存在疑问,也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直接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人:吴海燕 联系电话:159****2177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8****6308 电子邮箱:****@qq.com

七、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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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5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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