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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院《关于审批鼓山院区西侧公园绿地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总院后勤〔2026〕4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鼓山院区西侧公园绿地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鼓山院区西侧公园绿地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区****鼓山院区地块西侧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绿化带建设面积3957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 六、建设工期: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该项目未涉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项****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