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324
二、合同名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
2、地 址:**区政数局402
3、联系方式:****885
4、供应商(乙方):****
5、地 址:**省神农****服务中心三楼301
6、联系方式:188****14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外包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864600元
5、合同金额:86.4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4日至2029年03月24日;履约地点:****中心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21-2026-00038
七、合同变更信息
1、原合同编号:****0324
2、原合同名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3、合同变更时间:2026-08-17
4、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原合同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变更为以下内容:
1.甲方制定服务月度考评办法,按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开展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按月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鉴于乙方提供服务的主要成本为人力成本,月度服务费用的金额确定方式为:合同总金额=15(原合同约定提供工作人员数)÷12(月)×当月实际提供工作人员数×95%(提留5%质保金)
3.付款方式为:甲方应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上月度考评工作,并在收到乙方开具的规范有效税务发票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度的服务费。
4.乙方银行信息与原合同约定一致。
5.质保金的返还:月度质保金与月度考评结果直接挂钩,于合同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评结果,按照考评办法规定的方式予以扣除或返还。
八、合同签订日期:2026-03-24
九、变更合同公告日期:2026-08-17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