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省桥港(顺达路-荷禹路)整治工程施工项目补充文件
一、招标文件中:
七、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园林工程师)到岗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天,施工员、安全员每月到岗率须达到24天,开工或竣工当月施工天数不足30天的到岗率按80%计向上取整)。
修改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园林工程师)到岗时间月到岗率须达到24天,施工员、安全员每月到岗率须达到24 天,开工或竣工当月施工天数不足30天的到岗率按80%计(向上取整)。
二、招标文件中: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修改为:
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合同价款内的工程款支付: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进度报表由监理、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为当月已核工程量的85%,预付款按当月已核工程量的10%扣回,实际支付75%;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档案馆要求 归档,且****政府有关部门后支付至已核工程量的 85%(含预付款,最高不高于合同价(扣除甩项、工程量清单减少部分)85%,含农民工工资资金),结算审核完成且经发包人确认资料归档完毕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8.5%(绿化部分养护期未到期的,需暂扣养护期费用),尾款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年满并质量回访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不计息,且扣除缺陷责任期内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至相关接收部门之日起计算。
三、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合同签订且施工许可证(如有)领出并提供以下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10%支付预付款(含工资性预付款):
a.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预付款的申请。
b.工程师(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的签署文件。
c.工程预付款发票。
d.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e.开工报告。
f.施工许可证(如有)。
g.工程款资金专户办理完成(如需)。
工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1.4%。
预付款支付期限:提供发包人要求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期扣回当月已核工程量的10%。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联系人:李新财
联系方式:150****553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