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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富山厂区)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富山厂区)位于**市**区乾务镇富山八路3号(4号厂房1单元),****(富山厂区)建设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6年8月14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30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16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富山厂区)
通讯地址:**市**区乾务镇富山八路3号(4号厂房1单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仕杰/135****6816
****(富山厂区)
日期: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