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报来《关于批准2026年**县**镇三二五村边坡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府字〔2026〕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通行保障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补齐三二五村基础设施短板。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2026年**县**镇三二五村边坡治理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法人****。
二、建设地点:**县**镇三二五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小组毛石混凝土结构挡土长32米,南坑小组边坡治理33米,道路升级改造51米,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建设工期: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31.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30.58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0.92万元;资金来源为《关于下达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中央资金)项目的通知》(寻农财字〔2026〕9号),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本项目满足项目简化审批条件,可以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由我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下一步工作中请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林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