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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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受邀供应商:
****2026-2027年度雇主险采购(谈判编号:****),根据业主单位最新优化要求,为进一步细化本项目保险保障责任、明确赔付标准、统一投标响应口径,现对原谈判文件保险组合保障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及优化澄清。本答疑文件与原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谈判文件内容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更新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4日
更正事项:保险保障条款优化细化、新旧标准对照澄清
一、更正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本项目用工风险保障力度,经业主研究确认,对原谈判文件雇主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组合保障细则进行内容细化、标准升级、责任明确。现将原谈判文件公示标准与业主确认的最新执行标准对照公示,所有投标响应、合同签订、后续履约理赔均以本次更新后新版标准为唯一依据。
原谈判文件雇主责任险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保障项目 |
雇主保险 |
赔付标准与理赔要求 |
意外保险 |
赔付标准与理赔要求 |
组合赔付合计 |
| 1 |
工伤身故 |
100万 |
100万,伤残标准(工伤标准), |
30万 |
30万,行业标准, |
100万+30万 |
| 2 |
工伤伤残 |
100万 |
≥按工伤鉴定标准赔付: |
30万 |
30万,行业标准,10级10%,9级20%,8级30%,7级40%,6级50%,5级60%,4级70%,3级80%,2级90%,1级100% |
按伤残能级赔付标准 |
| 3 |
工伤医疗 |
10万 |
1.工作期间工伤、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 |
5万 |
5万,医保内用药,上班期间,上下班途中,回家后的意外 |
10万+5万 |
| 4 |
上下班工伤 |
按主险责任 |
无论员工是否持证驾驶,经工伤认定,保险公司必须赔付 |
覆盖24小时 |
覆盖24小时全天候意外责任 |
/ |
| 5 |
住院津贴 |
/ |
/ |
100元/天 |
100元/天,免赔天数0天。 |
100元 |
| 6 |
误工费 |
≥160元/天 |
≥160元/天,免赔天数0天,与住院津贴可叠加赔付 |
/ |
/ |
/ |
| 7 |
猝死责任 |
80万 |
仅限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身故;下班后/非工作时间猝死不赔 |
10万 |
工作期间猝死(48小时)10万,下班后包含在家48小时猝死10万 |
80万+10万 |
现更正为:
| 序号 |
保障项目 |
雇主保险 |
赔付标准与理赔要求 |
意外保险 |
赔付标准与理赔要求 |
组合赔付合计 |
| 1 |
工伤身故 |
100万 |
100万,伤残标准(工伤标准), |
30万 |
30万,行业标准 |
100万+30万;两项保额独立合计最高 130 万元;分别按照各自条款计算赔付,互不抵扣。 |
| 2 |
工伤伤残 |
100万 |
按工伤鉴定标准赔付:10级 10%、9级 20%、8级 30%、7级 40%、6级 50%、5级60%、4级70%、3级 80%、2级 90%、1级 100% |
30万 |
30万,行业标准,10级10%,9级20%,8级30%,7级40%,6级50%,5级60%,4级70%,3级80%,2级90%,1级100% |
按伤残等级赔付标准 |
| 3 |
工伤医疗 |
10万 |
1.工作期间工伤、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单次100元免赔,100%赔付 |
5万 |
5万;保障 24 小时意外(在岗、通勤、日常生活意外,无需工伤认定) |
10万+5万;两项医疗限额相互独立。 |
| 4 |
上下班工伤 |
按主险责任 |
经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保险公司应赔付 |
覆盖24小时 |
覆盖24小时全天候意外责任 |
/ |
| 5 |
住院津贴 |
/ |
/ |
100元/天 |
100元/天,免赔天数0天。 |
100元/天 |
| 6 |
误工费 |
160元/天 |
160元/天,免赔天数0天,与住院津贴可叠加赔付 |
/ |
/ |
误工费160元/天+住院津贴100元/天,两项并行享受。 |
| 7 |
猝死责任 |
80万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
10万 |
工作期间猝死(48小时)10万,下班后包含在家48小时猝死10万 |
雇主险赔付80万+ 团体意外险赔付10万 |
注:1.明确双险种独立赔付、互不抵扣,进一步保障员工权益;
2.统一工伤伤残赔付标准、细化猝死责任场景、明确津贴与误工费叠加规则,保障条款更加清晰、严谨。
招标文件内有相似内容的均按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7日
三、投标及履约要求
1.所有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本次更正公告;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本次更正公告标准不一致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标书代写
3.后续合同签订、保险落地、理赔结算均以本次新版表格为唯一执行依据。
采 购 人:****
地址:**县浔中镇浔北路6号
联系方式:139****2836、林怡琳
代理机构:****
地址:**县浔中镇浔北西路臻峰文创园
一号楼307室
联系方式:153****3918、小徐
日期:2026年 08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