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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洋河**县核心区生态修复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洋河**县核心区生态修复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市**县南洋河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丁工
电子邮箱:****589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