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站现就**站2026年下半年危险品处置业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91689.73元(含税,税率6%)。
服务地点:**车站、**北站、**东站
单价中应包含检测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过桥过路)费、采集待检样品的运费及其补贴等费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列其它费用(认为报价中已包含所有费用)。
项目要求及服务方式:
1.招标人清运铁路查获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以罐装压缩气体、刀具钝器为主。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按合同约定,全天候完成对招标人所产生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清运清理工作,不得积存过夜。
3.因在清运清理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约责任,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中标人违法、违约造成招标人连带责任或名誉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或赔偿。
4.中标人在清运、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臭气必须经过严格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气体能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5.中标人在清运、处置过程中必须采用密闭方式进行,避免对周边环境及人员等产生影响。
6.招标人有权监督投标人的清运质量、清运时间及清运过程。遇特殊情况时。
7.中标人 要接受招标人对承包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清运服务的质量、安全、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违约行为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核减当月清运服务费。
8.中标人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清运服务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班次安排需报招标人审批后实施。
9.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清运清理工作的服务方案,并符合招标人实际工作情况。
10.中标人配备完成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清运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能少于3人,其中:运输车驾驶员1名(持有与准驾车辆相符合的驾驶证并符合准驾危险废物运输车要求的),装卸人员2名(计量人员1名)。
11.中标人应指定专人对清理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的类型、数量认真登记,并将相关台账至少留存6个月。
12.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专职人员名单、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站备案)。
13.中标人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清运服务范围:****车站、**北站、**东站查获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的清运清理服务。
14.中标人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清运、储存、****服务所涉及的运输车、场地、物品箱等相关设备,不得与其他物品进行混装。
15.中标人清运服务的工作人员与招标人指定专职负责人对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的类型、重量及包装情况进行检查核实,交接并签字确认后,因中标人操作不当造成任何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16.中标人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招标人收缴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实施规范贮存和最终安全处置。
17.中标人应具有经营范围中具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如资质逾期未重新办理,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如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被暂停或取消的,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或要求中标人联系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代为处置。
18.中标人要落实安全保管、全面处置责任,回收、处置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不得再度流入社会。严禁擅自变卖、私拿私藏或进行有盈利性的行为。******部门依法处理。
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品清运清理验收作业要求
1.使用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专运,并向车站报备,在车站人员指挥下停放在指定位置作业。
2.专职司机、计量、装卸****车站报备,在车****车站指挥。掌握安全操作知识,熟练应用操作技能,规范操作设备,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3.在清运过程中,****车站管理规定的,****车站提出的处理意见对当事人进行相应考核。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后能就本项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须按本项目所涉应税行为对应的国家现行增值税税率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履约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不含税价不变原则调整税额结算。投标时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专票开具能力证明(税务截图/登记表/近期专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区、****政府****服务局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危险品处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有效资质。
4.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以来危险品清运服务合同不少于一份。 3.2 本次采购 不 接 受 (接 受 或 不 接 受 ) 联 合 体 。 联 合 体 报 价 的 , 应 满 足 下 列 要求: 。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8月17日12时01分 至 2026年08月21日17时00分(**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标书代写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15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须知:
本项目采用线下报价。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市新**环**路东段44号 ****机关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6年08月24日15时00分00秒(**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市新**环**路东段44号 ****机关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站
详细地址:**市新**环**路东段44号 ****机关三楼会议室
电话:****9830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9830
传真:
邮箱:****@qq.com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站
日期: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