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1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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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案 选聘管理人履职专项审计机构公告 ****破产清算一案,现已完成资产处置、二次分配即将开始,清算工作整体程序待收尾终结。为核查管理人接管以来财产清收、拍卖处置、资金收支、债权审核、分配执行等全流程履职合规情况,****法院同意,管理****事务所开展清算履职专项审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服务范围 审计周期自管理人接管日起至本次二次分配办结之日止,出具正式专项审计报告,核查内容: 1.核查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资产、账簿资料完整性;对各项应收账款清收、对外股权投资处置、诉讼回款等全部财产收回情况进行核查,核实财产入账的真实性、完整性。 2.核查全部破产资产拍卖流程,核查拍卖款项收款、利息计算、资金流向,核实变价程序合规性、资金收付准确性。 3.****银行****公司账户全部资金流水;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安保、审计评估、差旅费、税费、维修费等)实际支付情况;共益债务发生及支付情况;职工债权清偿、税款债权清偿、第一次分配、二次分配款项拨付等全部资金支出,核对每笔支出凭证,确认支出真实、合法、有据可依。 4.核对债权申报、初审、复核、补充债权审查情况,核对债权表记载债权金额与分配计算口径一致性。 5.核查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第二次(追加)分配的财产基数、分配比例计算、实际拨付等处理情况,核对分配表、银行转账凭证。 6.重****财务处理情况。 7.按法院、管理人要求答疑、补充出具说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禁止转包、分包业务。 二、参选机构资质要求 1. 依法注册设立,****事务所执业证书,已纳入**高院、呼**院或**中院司法审计备案机构名录; 2.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近3年承办过破产类专项审计项目,团队不少于2名常驻开展工作; 3. 机构及项目人员近3年无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列入失信名单,与本案各方主体无利害关系,可出具独立履职承诺; 4. 审计启动时间以管理人正式指定通知为准,自收到进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 报名申请函; 2. 营业执照、执业证书、高院及中院司法审计备案入库证明复印件; 3. 项目人员资质、同类审计业绩的佐证材料; 4. 审计实施方案、含税包干总报价; 5. 无失信、独立性、保密三项承诺书; 纸质材料密封报送,同步发送电子版。 四、报名安排 1. 报名时限: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截止当日17:00停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2. 报送方式:电子版发指定邮箱****@163.com,纸质件邮寄管理人办公地(**市**区敕勒川大街绿地蓝海大厦B座701****事务所); 3. 联系人:赵律师138****0910 五、遴选规则 1. 报名期满后有效竞聘单位仅有1家、2家或3家及以上,均可正常开展遴选评审;有效报名仅1家且资质达标,评审通过即可直接确定**机构; 2. 管理人在结合机构备案资质、同类项目经验、从业背景、团队配置、审计方案、服务报价、工期保障开展择优确定,报价高低不作为唯一判定标准; 3. 中选结果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据实支付。 六、其他事项 1. 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2. 承接机构全程严守案件数据、债权人信息保密义务; 3. 本公告同步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