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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3MA8T6PXY77 | 建设单位法人:鲁路 |
| 庄香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园区园中路以东,南渠路以南 |
| 年产28000吨环境**型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第二阶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园区园中路以东,南渠路以南 |
| 经度:118.929430 纬度: 25.1948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04 |
| 泉环评〔2022〕书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03MA8T6PXY77001P |
| 2025-12-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3MA8T6PXY7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瑞****公司 |
| 913********937985Y | 验收监测单位:科瑞****公司 |
| 913********937985Y | 竣工时间:2025-10-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658-1-1.html |
| **五氯丙烷装置、联产装置、三氟碘甲烷装置、六氟丁二烯装置、一氟甲烷装置、全氟异丁腈装置、六氟-2-丁烯装置、FEC和VC联产装置、硅油稀释剂混配装置、催化剂生产车间、六氟乙烷纯化装置、八氟丙烷纯化装置、八氟环丁烷纯化装置、六氟丙烯纯化装置、五氟乙烷纯化装置、三氟碘甲烷纯化装置、六氟丁二烯纯化装置、氟甲烷类纯化装置、六氟异丁烯纯化装置、六氟丙烷纯化装置等20套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主要建设:氟甲烷类纯化装置、六氟丁二烯纯化装置、八氟环丁烷纯化装置、六氟丁二烯装置、一氟甲烷装置、全氟异丁腈装置共6套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已于2024年9月通过自主验收并完成备案。本次验收配套催化剂生产车间、联产装置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及依托原有项目的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共20套生产装置,生产规模28000t/a,其中氟甲烷类纯化装置、六氟异丁烯纯化装置、八氟环丁烷纯化装置、六氟丁二烯装置、全氟异丁腈装置、一氟甲烷装置共6套装置的产品生产规模合计1079t/a,副产品合计2044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规模:联产装置:E-1233zd:10000 t/a;Z-1233zd:5265 t/a; E-1234ze:5049 t/a(副产品: 245fa、 31%盐酸、33%HF 85000吨)和催化剂车间:催化剂:100t/a(副产品: 氯化铵212吨)。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套一联产装置,生产E-1233zd、 Z-1233zd、 E-1234ze,装置包含动装置、储罐、换热器、反应器、冷凝器、回收塔、碱洗塔、脱气塔、精馏塔等。建设1套一催化剂生产装置,生产催化剂,装置包含动装置、容器、换热器、反应器等。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套一联产装置,生产E-1233zd、 Z-1233zd、 E-1234ze,装置包含动装置、储罐、换热器、反应器、冷凝器、回收塔、碱洗塔、脱气塔、精馏塔等。建设1套一催化剂生产装置,生产催化剂,装置包含动装置、容器、换热器、反应器等。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全氟异丁腈分子筛干燥器的反冲洗废气经碱洗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2、装置及危险废物暂存场废气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3、燃烧与破坏去除率达99.99%以上,焚烧烟气经急冷+降膜吸收+水洗+碱洗+活性炭+SCR脱硝处理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烟气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项目包括颗粒物、SO2、NOx、HC1、CO、含氧量。 4、氯乙烯、六氟-2-丁烯、AHF、HFC-245fa、Z-1233zd、E-1233zd、E-1234ze、液溴、无水氟化氢、DMF等储罐采用压力罐,装有安全阀;盐酸储罐废气设有呼吸阀,呼出的气体接入收集管道,进入联产装置膜式吸收器进行水洗。 5、化验室废气直接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 6、设置容积不小于2000m3初期雨水池,初期雨****处理站,雨水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监测项目包括pH、COD、氨氮,清净雨水经监测达标后外排。 7、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所有污水管线尽可能可视化。设置1套30t/d的除和除盐预处理系统,采用“中和+混凝除氟+沉淀+三效负压蒸发”工艺,用于处理装置废水、焚烧炉尾气废水;预处理系统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污染雨水、部分循环水站排污水经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口应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项目包括流量、COD、氨氮。 8、使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9、设置一间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固废分类堆放。 10、①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2间,面积分别为366m2和400m2,分区分类暂存,不同种类危废暂存分区应做隔断,做好四防措施,危废间内部设置废液导流槽和收集井; ②制订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申报所有类别的危险废物,并进行备案管理。 ③焚烧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应进行技术性能测试,测试方法按照 HJ 561 执行,性能测试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已建成的8套装置中,仅对全氟异丁腈装置反冲洗废气净化效率提出了要求,实际上分子筛不再回用,减少该股废气的排放;环评中焚烧炉的燃烧与破坏去除率要求达99.99%以上,根据焚烧炉性能测试报告,燃烧与破坏去除率要求达99.998%,符合要求。 ②设置废气废液焚烧炉 (一开一备)系统用于处理废液及有机废气,焚烧尾气经“急冷+降膜吸收+水洗+碱洗+湿电除尘器+活性炭+SCR 脱硝”处理后通过 35m 高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间废气收集后引入废气废液焚烧炉处理,催化剂车间废气建设一套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氯乙烯、六氟-2-丁烯、AHF、HFC-245fa、Z-1233zd、E-1233zd、E-1234ze、液溴、无水氟化氢、DMF等储罐采用压力罐,装有安全阀;盐酸储罐废气设有呼吸阀,呼出的气体接入收集管道,进入联产装置膜式吸收器进行水洗。 ③焚烧炉烟气已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项目包括颗粒物、SO2、NOx、HC1、CO、烟气含氧量。 废水:①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所有污水管网采用管廊输送,实现全明可视化管理。 ②设置一套处理水量为40t/d的除氟和除盐预处理系统,装置生产废水和焚烧炉尾气碱洗废水经“二级中和+三级沉淀+三效负压蒸发”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排入综合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水排放口设置流量、COD、氨氮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③已建设容积为2000m3初期雨水池及雨污切换系统,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雨水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监测项目包括pH、COD、氨氮。 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根据2026年5月16日~17日竣工验收检测结果,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危废①已规范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2间,面积分别为366m2和400m2,分区分类暂存,不同种类危废暂存分区应做隔断,已做好四防措施,危废间内部设置废液导流槽和收集井; ②已制订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申报所有类别的危险废物,并进行备案管理。 ③已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了委托处置合同,污水处理站盐泥产生后暂按危险废物委托处置。 |
|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无一般固废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地下水防治措施:①输送液体化工原料和废水的管道应管廊化和可视化。 ②厂区按功能区分区设置非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防渗要求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渗材料和防渗工艺,并保证防渗效果。③上游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下游设置3个监控点位。④防渗工程施工应备案记录,同时相关人员签字,建立档案保管。 环境风险:①设置单元-厂界-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封堵系统,依托现有已建的一座4500m3事故池。 ②生产装置区、罐区、仓库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泄漏报警器; ③建设单位应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修编,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与工业区的衔接联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各区配备灭火器材;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地下水防治措施:①化工原料和废水管道依托管廊输送,实现明管可视化管理。 ②厂区各功能单元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防渗。③在厂区内上游设置 1 个、下游设置 3 个监控井,对地下水进行监控。④防渗工程施工已做好备案记录及档案。 环境风险:①厂区内配备1座容积约4500m3的事故应急池; ②装置区、罐区、仓库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围堰; ③公司已重新对突发环境事件预案进行修编,将本项目建设内容纳入预案中,于2025年7月修编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YJXCLGS -2025-002)》,并通过专家审核,****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350505-2025-012-H。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267 | 0 | 0 | 0 | 3.267 | 3.267 | |
| 0 | 1.6335 | 3.235 | 0 | 0 | 1.633 | 1.633 | |
| 0 | 0.1634 | 0.324 | 0 | 0 | 0.163 | 0.16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88 | 0.151 | 0 | 0 | 0.019 | 0.019 | / |
| 0 | 0.0429 | 1.512 | 0 | 0 | 0.043 | 0.043 | / |
| 0 | 0.0132 | 0 | 0 | 0 | 0.013 | 0.013 | / |
| 0 | 0.119 | 8.237 | 0 | 0 | 0.119 | 0.119 | / |
| 1 | 除氟和除盐预处理系统:一二级除氟+除硬+蒸发器+脱泥干燥;****处理站处理:综合集水池+调节池+混凝澄清池 | 废水氟化物排放限值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 | 本项目联产装置、三氟碘甲烷装置、六氟丁二烯装置、一氟甲烷装置、六氟-2-丁烯装置、纯化车间、焚烧炉、盐酸储罐吸收塔、实验室清洗废水先经除氟和除盐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在与设备冲洗废水、循环水站、实验室蒸汽冷凝水、员工日常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排入同一套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本项目除氟和除盐预处****处理站均依托现有工程,除氟和除盐预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40t/d,****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40t/d。****处理站排放口对COD、氨氮设置在线监控。 | 验收监测期间,“pH、COD、SS、BOD5、氨氮、总氮、全盐量”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氟化物”的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2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 |
| 1 | 焚烧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的焚烧炉处理,焚烧炉配有“急冷+喷淋塔+二级水洗+二级碱洗+湿电除尘+活性炭+SCR脱硝装置”净化设施 | 颗粒物、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HCl、氟化氢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溴化氢、氯气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类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表6最严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15)中标准限值 | 联产装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废气工序产生的废气汇入焚烧炉焚烧净化,焚烧炉废气配套急冷+降膜吸收+水洗+碱洗+湿式电除尘+活性炭+SCR脱硝净化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584mg/m3和2.693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6.306mg/m3和6.667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0.989mg/m3和12.075mg/m3;CO排放浓度分别为1.214mg/m3和1.267mg/m3;HCl排放浓度分别为1.530mg/m3和1.51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7.58mg/m3和7.72 mg/m3;氟化氢排放浓度分别为0.65mg/m3和0.65mg/m3;氯气排放浓度分别为1.2mg/m3和0.67mg/m3;溴化氢排放浓度分别为0.32mg/m3和0.26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分别为:0.003ng-TEQ /m3和在验收监测期间,焚烧废气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HCl、氟化氢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溴化氢、氯气排放浓度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可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6最严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15)中标准限值。 | |
| 2 | 两级水洗 | “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的规定,“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标准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4的规定 | 本项目催化剂生产过程会产生废气,经两级水洗后排放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催化剂车间干燥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两日均值监测结果分别为1.9mg/m3和1.5mg/m3,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两日均值监测结果分别为0.011废气排气筒外排废气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 排放限值,铬及其化合物参照《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HCl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中表7标准要求,氯气、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标准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①对物料的工艺管线,除与阀门、仪表、设备等连接可采用法兰外,螺纹连接管道均采用密封焊。阀门、仪表、设备法兰的密封面和垫片提**封等级;所有设备的液面计及视镜加设保护设施。对生产装置的管线、阀门等泄漏实施严密监控; ②加强对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输送泵等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密封性,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避免各种废气在生产过程、转输过程的非正常泄漏逃逸。 ③槽罐方式包装的产品,在灌装间通过底部装载方式分装至槽罐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对厂区内的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有限值要求。 | 本次厂界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在厂界下风向设置了3个监控点。在2026年4月16日验收监测期间,3个监控点的“氨”最大监测浓度为0.101mg/m3;“氟化物”均<0.5μg/m3;“氯化氢”均<0.02mg/m3;“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34mg/m3;“氯气”最大监测浓度为0.12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浓度为0.91mg/m3;在2026年4月17日验收监测期间,3个监控点的“氨”最大监测浓度为0.093mg/m3;“氟化物”均<0.5μg/m3;“氯化氢”均<0.02mg/m3;“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318mg/m3;“氯气”最大监测浓度为0.12mg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HCl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7标准要求;氯气、氟化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标准要求,氨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
| 1 | 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及采取针对性较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高噪声设备建设设备房,配置减振装置等降噪措施后,大大减轻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取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 本次验收监测,在本项目厂界设置了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在2026年4月16日和17日验收监测期间,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实际值在53dB(A)~56dB(A)范围内,夜间噪声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的规定。 |
| 1 | ①输送液体化工原料和废水的管道应管廊化和可视化。 ②厂区按非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防渗要求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渗材料和防渗工艺,并保证防渗效果。 ③上游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下游设置3个监控点位。 ④防渗工程施工应备案记录,同时相关人员签字,建立档案保管。 | ①化工原料和废水管道依托管廊输送,实现明管可视化管理。 ②厂区各功能单元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进行防渗,事故废水池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 ③在厂区内上游设置1个、下游设置3个监控井,对地下水进行监控。 ④防渗工程施工已做好备案记录,建立档案。 |
| 1 | ①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2间,面积分别为366m2和400m2,分区分类暂存,不同种类危废暂存分区应做隔断,做好四防措施,危废间内部设置废液导流槽和收集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制订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申报所有类别的危险废物,并进行备案管理。 ③焚烧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应进行技术性能测试,测试方法按照 HJ 561 执行,性能测试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④设置一间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固废分类堆放。 |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无一般固废产生。危险废物处置措施:①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2间,面积分别为366m2和 400m2,分区分类暂存,不同种类危废暂存分区应做隔断,已做好四防措施,危废间内部设置废液导流槽和收集井,已委托****处置; ②与****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危废转移采用电子联单管理制度; ③已制订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申报所有类别的危险废物,并进行备案管理; ④已对焚烧炉进行技术性能测试,测试结果为合格。 |
| 1 | ①1座建设事故应急池,设计有效容积4500m3; ②车间配备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③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套相应应急物资; ④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①厂区内配备1座容积约4500m3的事故应急池; ②装置区、罐区、仓库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围堰; ③公司已重新对突发环境事件预案进行修编,将本项目建设内容纳入预案中,于2025年7月修编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YJXCLGS -2025-002)》,并通过专家审核,****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350505-2025-012-H |
| 本项目除氟和除盐预处****处理站均依托现有工程,联产装置、焚烧炉、盐酸储罐吸收塔等废水先经除氟和除盐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一二级除氟+除硬+蒸发器+脱泥干燥)处理,再与设备冲洗废水、循环水站、实验室蒸汽冷凝水一起****处理站(处理工艺:综合集水池+调节池+混凝澄清池****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联产装置焚烧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炉处理,焚烧炉废气配套急冷+降膜吸收+水洗+碱洗+湿式电除尘+活性炭+SCR脱硝净化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除氟和除盐预处****处理站均依托现有工程,联产装置、焚烧炉、盐酸储罐吸收塔等废水先经除氟和除盐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一二级除氟+除硬+蒸发器+脱泥干燥)处理,再与设备冲洗废水、循环水站、实验室蒸汽冷凝水一起****处理站(处理工艺:综合集水池+调节池+混凝澄清池****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联产装置焚烧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炉处理,焚烧炉废气配套急冷+降膜吸收+水洗+碱洗+湿式电除尘+活性炭+SCR脱硝净化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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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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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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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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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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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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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