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关于**市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二次)劳务分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市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二次)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普工劳务分包。
1.3.1数量及规格:
本次招标明细见下表,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数量为准。
| 采购内容 |
工程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税额(元) |
价税合计(元) |
| (元) |
|||||||
| 普工 |
154 |
工日 |
190 |
28970.3 |
1% |
289.7 |
29260 |
| 路面人工 |
10212 |
工日 |
190 |
****069.31 |
1% |
19210.69 |
****280 |
| 安全人工 |
561 |
工日 |
190 |
105534.65 |
1% |
1055.35 |
106590 |
| ****574.26 |
20555.74 |
****130 |
|||||
| 合计金额:****130元,大写:贰佰零柒万陆仟壹佰叁拾元整,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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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工期要求:本项目预估计划工期为2026年8月至2026年11月,上述时间仅为前期预估安排,受竞价评审、合同审批等流程影响,最终施工工期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5施工地点:**省**市**市东发乡五湖村
1.6质量标准:
1.6.1施工质量标准:施工工艺、工序、成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采购人专项质量要求,成品满足验收规范,无开裂、空洞、尺寸偏差超标等质量缺陷。
1.6.2人员管理责任:成交供应商自行配齐足额持证作业人员、现场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足额发放、工伤保险购买,发生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付及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1.6.3工期配合:严格按照采购人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服从项目部统一调度,节假日、抢工节点须无条件加班赶工;因劳务人员不足、施工低效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承担工期违约损失。
1.6.4施工验收流程
1.6.4.1分项工序完工后,成交供应商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项目部提交报验单,附工序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影像资料。
1.6.4.2初步验收:采购人现场技术员、质检员现场核查工序外观、尺寸、施工工艺,签署工序初验记录;初验不合格须限期返工,返工产生人工材料损耗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6.4.3竣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统一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签署劳务工程量确认单,该单据作为月度结算唯一有效依据;验收合格不免除劳务分包质保期内维修整改责任。
1.6.6安全文明施工:成交供应商负责作业区域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文明施工、扬尘降噪;发生安全事故、环保处罚、违规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罚款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拒不落实安全整改,采购人有权暂停计量支付。
1.7劳务分包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必要文件。
1.8付款方式:供应商给采购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方以网银的形式支付全部款项。
1.9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130元(含税)
3.1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2此预算包含采购项目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3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约定计价税率为:1%增值税专票)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计算规则如下:
增值税专用发票:竞价价格=意向不含税价*(1+约定计价税率)
3.3.1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约定计价税率)]*(1+实际开票税率)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无失信记录。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12需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1.3-1.6项相关要求并在资格文件中进行响应。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资料
5.1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压缩在一个pdf内并上传,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
5.1.1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5.1.6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1.7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无失信记录。
5.1.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2.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2.1需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1.3-1.6项相关要求并在资格文件中进行响应。
六、意向供应商报名其他事项:
6.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8月18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21日9时0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修改、补充材料。(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次日起至竞价开始之日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日)加急标书代写
6.2采购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1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21日10时00分,最终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意向供应商,不可进行竞价,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6.3采购文件费事宜:采购文件不收费。
6.4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6.5本次采购不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2026年8月21日10:00--11:00;
7.3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意向供应商自行****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com)进行注册、报名,报价有效,资格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报价;
7.4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7.5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9.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代理机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9.3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城乡路**堡**路26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55****0737
监督管理人:申女士
电 话:188****8993
十二、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04013-95027)。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XXXX公司CG-****0413-95027)。
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万元(含)至50万元 |
200元/次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300元/次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2000元/次 |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1‰ |
| 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0.8‰ |
| 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 |
0.7‰ |
| 10000万元以上 |
0.5‰ |
补充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平台客服。
十三.其他事宜
疑似存在关联关系的识别与处理:在采购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同意向供应商从同一单位或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或进行响应报价的;经查询证明存在关联关系的;所涉及供应商正在进行的活动应及时否决,后续不得参与该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