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二街朱家营村委会顺民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审批
云南-昆明-晋宁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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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5********655138Q张志金
张家榕**省**市晋**
**省******办事处**村委会**村(湖景天颐家园28栋)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村委会顺民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省**市晋** ****村委会顺民小组
经度:102.466590 纬度: 24.761330****环境局**分局
2021-09-07
晋环保复〔2021〕34号****
2026-05-1323313.29
235.7****
915********655138Q**江楚生态****公司
****0111MAEXXBPK5Y**元烁****公司
****2301MADM702P6R2026-05-01
2026-07-202026-08-17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开采、加工石灰岩矿200万t年开采石灰岩矿200万t
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由于用地手续制约,项目不设置砂石料加工区,砂石料加工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矿石开采工艺流程:表土剥离、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砂石料加工工艺:进料、破碎、筛分、成品料仓项目矿石开采工艺流程:表土剥离、凿岩、爆破、铲装、运输。
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由于用地手续制约,项目不设置砂石料加工区,砂石料加工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项目应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 项目开采区、加工区、排土场及表土堆场雨季淋滤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砂池,经各自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道路浇洒标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开采作业区、排土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开采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综合利用,禁止开采作业废水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道路浇洒,不得外排。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道路浇洒、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及绿化浇洒,不外排。三、严格控制开采作业时产生的扬尘和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开采区、临时堆场、排土场及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排放的废气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扬尘污染。 项目砂石料加工车间为全封闭式车间,封闭式中转仓,输送皮带布置于封闭输送廊道内;成品料仓均采用全封闭式料仓储存;其他产尘点设置雾炮洒水车进行喷淋除尘;砂石料加工的进料口设置洒水喷头进行喷雾降尘,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120mg/m3(有组织);颗粒物≤1.0mg/m3(无组织)。 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去除效率≥60%,油烟需通过专门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高于周围10米内建筑物1.5米以上。四、项目产生噪声的场所和设施应合理布局,做隔声降噪处理,项目开采作业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五、废土石于排土场堆存,后期用于采空区的回填;表土于表土堆场堆存,用于矿山绿化覆土;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后堆存于排土场内,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不外排;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与砂石料一起外售;生活垃圾、化粪池****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运送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隔油池油污清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土石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废机油等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六、项目产生的废土运至排土场内进行堆放;矿山服务期满后,及时对露天采区、废弃土石方回填区、排土场区、矿山运输道路区等进行植被恢复;在各单体工程土石方堆放点处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占用的林地、耕地等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项目开采活动限制在用地范围内,杜绝不合理占地。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恢复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生态恢复,植物措施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式,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措施;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并要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应重视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补偿、恢复方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开采区、排土场及表土堆场雨季淋滤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砂池,验收监测期间为晴天,沉砂池中没有水,项目雨天沉砂池废水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开采作业区、排土场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开采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综合利用,开采作业废水未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道路浇洒,不外排。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道路浇洒、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及绿化浇洒,不外排。三、开采区、临时堆场、排土场及运输车辆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排放的废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项目未建设砂石料加工车间,砂石料加工车间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油烟设置抽油烟机,废气通过管道由屋顶排放。四、项目产生噪声的场所和设施应合理布局,做隔声降噪处理,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开采作业期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五、废土石于排土场堆存,后期用于采空区的回填;表土于表土堆场堆存,用于矿山绿化覆土;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后堆存于排土场内,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不外排;生活垃圾、化粪池****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运送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隔油池油污清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土石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废机油等收集暂存后交由**增上****公司收集、贮存后交由******公司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六、项目产生的废土运至排土场内进行堆放;矿山服务期满后,及时对露天采区、废弃土石方回填区、排土场区、矿山运输道路区等进行植被恢复;在各单体工程土石方堆放点处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占用的林地、耕地等办理了相关手续;项目开采活动限制在用地范围内,杜绝不合理占地。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恢复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生态恢复,植物措施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式,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措施;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并要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重视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补偿、恢复方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未建设砂石料加工车间,砂石料加工车间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八、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已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危废暂存间应急管理制度,废水处理设施配备事故池等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未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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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砂池、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道路浇洒标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开采区、排土场及表土堆场雨季淋滤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砂池,验收监测期间为晴天,沉砂池中没有水,项目雨天沉砂池废水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开采作业区、排土场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开采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综合利用,开采作业废水未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道路浇洒,不外排。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道路浇洒、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及绿化浇洒,不外排 正常工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雾炮洒水车、砂石料加工车间为全封闭式车间,封闭式中转仓,输送皮带布置于封闭输送廊道内;成品料仓均采用全封闭式料仓储存;砂石料加工的进料口设置洒水喷头进行喷雾降尘,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洒水车、喷雾洒水。砂石料加工区及其配套环保设施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正常工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汽车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及爆破噪声。运行期通过选用中深孔爆破方案,白天爆破,提前通知周边村庄。选用低噪声备,设备设基础减振等措施 项目开采作业期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汽车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及爆破噪声。运行期通过选用中深孔爆破方案,白天爆破,提前通知周边村庄。选用低噪声备,设备设基础减振等措施 正常工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排土场淋溶水主要污染物为SS,无有毒有害物质,部分雨水经上层岩土过滤后下渗,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氨氮等,****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及绿化。 项目所用柴油及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机油若管理不善出现泄漏,则将直接污染场地土壤,进而逐渐下渗污染地下水环境,故建设单位采取加强油类物质的管理。本项目所用柴油及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均采用桶装,分别暂存于柴油桶储存间和危废间内,危废间和柴油桶储存间均采取防渗处理,最大限度的避免了油类泄漏对地下水的不利影响小。 由此,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本项目对于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排土场淋溶水主要污染物为SS,无有毒有害物质,部分雨水经上层岩土过滤后下渗,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氨氮等,****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及绿化。 项目所用柴油及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机油若管理不善出现泄漏,则将直接污染场地土壤,进而逐渐下渗污染地下水环境,故建设单位采取加强油类物质的管理。本项目所用柴油及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均采用桶装,分别暂存于柴油桶储存间和危废间内,危废间和柴油桶储存间均采取防渗处理,最大限度的避免了油类泄漏对地下水的不利影响小。 由此,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本项目对于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土石于排土场堆存,后期用于采空区的回填;表土于表土堆场堆存,用于矿山绿化覆土;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后堆存于排土场内,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不外排;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与砂石料一起外售;生活垃圾、化粪池****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运送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隔油池油污清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土石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废机油等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废土石于排土场堆存,后期用于采空区的回填;表土于表土堆场堆存,用于矿山绿化覆土;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后堆存于排土场内,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不外排;生活垃圾、化粪池****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运送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隔油池油污清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土石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废机油等收集暂存后交由**增上****公司收集、贮存后交由******公司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废土运至排土场内进行堆放;矿山服务期满后,及时对露天采区、废弃土石方回填区、排土场区、矿山运输道路区等进行植被恢复;在各单体工程土石方堆放点处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占用的林地、耕地等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项目开采活动限制在用地范围内,杜绝不合理占地。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恢复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生态恢复,植物措施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式,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措施;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并要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应重视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补偿、恢复方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土运至排土场内进行堆放;矿山服务期满后,及时对露天采区、废弃土石方回填区、排土场区、矿山运输道路区等进行植被恢复;在各单体工程土石方堆放点处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占用的林地、耕地等办理了相关手续;项目开采活动限制在用地范围内,杜绝不合理占地。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恢复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生态恢复,植物措施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式,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措施;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并要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重视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补偿、恢复方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已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危废暂存间应急管理制度,废水处理设施配备事故池等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项目区西南侧的乡村道路到达表土堆场、办公生活区、加工区,在矿山北侧**道路连通加工区、办公生活区,矿**侧**道路连通排土场、表土堆场。**1434m碎石路,道路宽6-8m。依托项目区西南侧的乡村道路到达表土堆场、办公生活区、加工区,在矿山北侧**道路连通加工区、办公生活区,矿**侧**道路连通排土场、表土堆场。**1434m碎石路,道路宽6-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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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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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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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土运至排土场内进行堆放;矿山服务期满后,及时对露天采区、废弃土石方回填区、排土场区、矿山运输道路区等进行植被恢复;在各单体工程土石方堆放点处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占用的林地、耕地等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项目开采活动限制在用地范围内,杜绝不合理占地。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恢复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生态恢复,植物措施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式,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措施;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并要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应重视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补偿、恢复方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采活动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会导致区域植被的减少;项目矿石开采会对区域内小型野生动物产生一定影响,对其形成驱赶;矿石开采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矿石开采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地貌,使原来的自然景观出现裸露边坡。 项目占地类型为林地、园地、草地、其他土地,未占用基本农田及公益林,建设单位对占用的林地办理了相关手续后使用;项目开采活动限制在用地范围内,杜绝不合理占地。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恢复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生态恢复,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措施;建设单位****地质局三0六队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项目运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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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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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二、项目应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 项目开采区、加工区、排土场及表土堆场雨季淋滤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砂池,经各自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道路浇洒标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开采作业区、排土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开采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综合利用,禁止开采作业废水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道路浇洒,不得外排。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道路浇洒、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及绿化浇洒,不外排三、严格控制开采作业时产生的扬尘和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开采区、临时堆场、排土场及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排放的废气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扬尘污染。 项目砂石料加工车间为全封闭式车间,封闭式中转仓,输送皮带布置于封闭输送廊道内;成品料仓均采用全封闭式料仓储存;其他产尘点设置雾炮洒水车进行喷淋除尘;砂石料加工的进料口设置洒水喷头进行喷雾降尘,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120mg/m3(有组织);颗粒物≤1.0mg/m3(无组织)。 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去除效率≥60%,油烟需通过专门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高于周围10米内建筑物1.5米以上。四、项目产生噪声的场所和设施应合理布局,做隔声降噪处理,项目开采作业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五、废土石于排土场堆存,后期用于采空区的回填;表土于表土堆场堆存,用于矿山绿化覆土;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后堆存于排土场内,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不外排;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与砂石料一起外售;生活垃圾、化粪池****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运送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隔油池油污清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土石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废机油等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水影响分析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降尘用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运行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再进入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中的道路清扫、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及绿化浇洒,不外排。采**、表土堆场设置排水沟及沉砂池,雨水收集贮存于沉砂池中晴天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植被浇洒。综上,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利用及妥善的处理,不向外界环境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在采取洒水车洒水、运输道路两侧设置喷雾洒水等合理的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禁止夜间生产及夜间运输等生产活动,昼间正常工况下,在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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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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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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