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赣发改社会〔2026〕497号
报来《关于转请批复****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卫规划函〔2026〕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政府****中心出具的《关于****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6〕10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医院的诊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同意建设****医疗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区永外正街17号******院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主要为一比一更新设备58台/套,包括磁共振成像系统(MR)、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CT)、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学影像类设备,以及超高清腹腔镜系统、激光治疗机等治疗设备。淘汰设备将根据规定采取报废处置方式。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0608.38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统筹自有资金保障。
六、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配置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备设施,****政府性楼堂馆所,杜绝闲置浪费现象。同时,根据国家关于****政府隐性债务的意见,请督促项目单位按明确的来源足额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政府债务风险,防止新增隐性债务。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