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澄清答疑第3次
各投标人:
关于**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问:我单位项目经理的厂房、宿舍楼工程业绩是否招标文件
答:不满足要求。****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该项目属于工业建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问: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名称含有“装修”字样,但合同内容及四库平台明确显示该项目建设性质为“**”,工程用途为“公共建筑”。若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四库平台截图(含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规模等信息),是否可认定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公共建筑”业绩标书代写
答:业绩证明材料无法提现评审因素的,****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截图业绩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予以证明。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3、问:“四库一平台”登记的项目名称与中标通知书名称不完全一致,但中标通知书及四库平台截图的关键信息(中标金额、项目经理名称等)匹配,是否可被认可为同一有效业绩
答:予以认可。
4、问: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的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该业绩奖项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市**县**南路16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559-****5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幢1101-1102、1117-1118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徐婷婷
电话:0559-****406
日期: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