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6年08月05日 发布了****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标的1-4:LED显示屏钢结构”参数“钢结构框架:采用优质钢材,表面防锈处理(热镀锌或喷涂),结构稳固,承重安全系数≥1.5倍屏体重量(含安装件),设计需考虑屏体散热和维护空间(需提供详细结构设计图)”,更正为“钢结构框架:采用优质钢材,表面防锈处理(热镀锌或喷涂),结构稳固,承重安全系数≥1.5倍屏体重量(含安装件),设计需考虑屏体散热和维护空间(中标供应商施工前需提供详细结构设计图)”
其他内容不变
一、(1)在评审过程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由采购机构组织审价。若项目转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评审过程中未指出价格虚高风险的,采购单位可视情自行组织审价。审价事项均参照采购文件附件《……审价有关要求及资料清单》执行。(2)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1.“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2.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30%)。(3)文件中所提到“制造商”“生产企业““生产商”等均表示该产品的设计者和品牌拥有者,对产品质量、性能、安全负直接责任的企业。标书代写
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助理
办公电话:0991-****979
移动电话: 130****1122(**工作时间9:30-13:15,16:30-19:15,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传真:无
地址:**市
三、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0991-****956、180****7477(**工作时间9:30-13:00,16:30-19:15)
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0991-****956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