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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三期LNG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 |
| 项目类型 | 矿产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三期LNG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市**区海洋产业集****园区,建设内容包括4座22×104m3LNG储罐,1座110KV变电站、1座4F生产辅助楼、1座仓库、260m管廊以及配套的道路铺装等。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编写完成了《****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三期LNG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026年8月16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三期LNG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会代表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在水保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请在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15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特此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洋 编制单位:**** 联系人:王松洋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