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丫山林场林木采伐销售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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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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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名称:****林木采伐销售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因原中标人南****公司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放弃函,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项目文件规定,决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原供应商名称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县三里镇峨岭村楼屋;

中标价:677000元。

三、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7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废标单位:无。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县创E汇四楼D16,联系电话:138****614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标书代写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153****136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创E汇四楼D16

联系方式:138****6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欢

电话:138****614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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