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6年零星工程(15万元以内)(市政、建筑)项目施工入围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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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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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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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零星工程(15万元以内)(市政、建筑)项目施工入围招标,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多选定3家入围单位(有效投标单位家数=3家时,入围2家;有效投标单位家数≥4家时,入围3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单个项目为15万元以内的零星项目【包括****所属仓库和经营场所等的维修、墙砖凿除重贴,隔板更换,室内天棚抹灰(吊顶),屋顶防漏重做,外墙真石漆,门窗更换,水电管线重新铺设,下水管道重新铺设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计划工期及服务期:按照具体项目的要求制定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期满后中标单位的服务达到招标要求,且在政策不变、中标让利系数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续签1年合同(招标人也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2.4工程质量要求:单个项目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 3 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 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公司名称)须一致】。本项目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标书代写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建设部或****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局或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建设部或****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局或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4.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4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次日0时至开标前一天16:00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4.5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5.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5.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标书代写

5.4 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①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标书代写

②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单位可于2026年8月25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四,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标书代写

7、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8月25日14:30时在**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四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规范出席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标书代写

9、公告发布媒介:**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10、特别说明

10.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10.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1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10.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婺**乾**黄桥头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89****1001

质疑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150****8189

代理单位:****

联系人:龚旭君 联系电话:130****8703、0579-****8022

地址:**市婺**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B座5楼

质疑联系人:郑元革 联系电话:189****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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