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窦良恒于2026年08月17日持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向我局申请睢**睢城镇睢魏路27号宿舍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上述不动产转让方为仝新泽、王爱侠,权利人表示无法找到转让方,故单方提出登记申请。
根据《**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60日内(2026年10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服务中心(睢****西路22****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16-****8066
****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