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国道G324线南安官桥泗溪至水头新营段公路工程)

审批
福建-泉州-南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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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国道G324线**官桥泗溪至水头新营段公路工程)
时间:2026-08-17 16: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国道G324线**官桥泗溪至水头新营段公路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8月17日—8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国道G324线**官桥泗溪至水头新营段公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官桥镇、水头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荣源水土****公司

五、项目概况:

国道G324线**官桥泗溪至水头新营段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官桥镇泗溪村南侧,衔接国道G324线康美园内至官桥泗溪段,路线经泗溪村后,设置呈美隧道至水头镇呈美村,设置呈美互通,路线利用西环大道走廊布设至新营村,衔接国道G324线水头新营至**界段,路线终点位于水头镇新营村西侧。路线总长度7.29km,呈南北走向,公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3.5米。项目总投资15.04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拌合站、材料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尽量设置在项目永久征地范围内,减少占地规模和地表开挖。严格工程管理,加强生物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土石方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减少地表因雨水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

(二)噪声

合理科学地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周边敏感点,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并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如隔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确实需要施工,则需上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证明,并公告当地居民。为减缓公路交通噪声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对沿线声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或隔声门窗为主,辅以降噪路面、绿化工程的综合降噪措施。

(三)水环境

施工人员就近安排在附近村庄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合理安排桥梁施工时间,所涉桥梁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为防止施工泥沙流水入水体,应做好围护,做好砖渣、泥浆收集拦挡措施。隧道施工废水引至水稳拌合站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砼养护用水。

(四)大气

工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以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扬尘影响时间,应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施工围挡,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应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应设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前应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带尘出场。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防尘网、配合洒水抑尘等措施。

(五)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同时应注意对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材料要回收利用。开挖土石方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区回填,项目废弃土石方处置应严格按照《**市砂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置。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环境风险

应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防范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的方案并严格执行,杜绝施工期、运营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在公路经过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目标处设置明显的标志,以提醒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注意。在发生油料、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品泄漏的紧急情况下,应关闭该路段,启动应急计划,进行泄漏事故处理。加强跨越溪流的桥梁栏杆、防撞墩等结构的强度设计,防止车辆翻入溪流。加强通行车辆管理,****运输部有关规定。严格杜绝各种无证、无标志车或有泄漏、散装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输通过,以减轻或避免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30日在**环保网网站上进行环评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在**环保网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2025年12月3日、4日在《海峡导报》进行登报公示。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38

邮编:362000

地址:**市**区**街道海星街100****政府****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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