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的公告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服务******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我市即将开展谋划建设,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本市范围内遴选****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社联合社、农民**社、农业企业、强村公司等单个主体或联合体。
(二)遴选条件
1.从事农业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2.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机械作业服务),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5000亩;3.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原则上配备(或聘用)服务人数 10人以上(其中固定人数占比 50%以上),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 6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的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4.具有较强的**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5.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信誉,能够 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应急救灾统一调度;6.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主体基本情况、包括主体自身的特点、亮点等。
2.****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征信报告一份,****管理部门登记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一份。
3.证明申报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
三、申报方式
****中心运营主体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农业农村局四楼改革指导股,地址:****北路10号(联系电话:****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