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星辰生产流程优化污染物治理及副产200吨/年工业盐溴化钠项目

审批
江苏-南通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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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822604R陈铭铸
崔晓春******开发区
******开发区江港路11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星辰生产流程优化污染物治理及副产200吨/年工业盐溴化钠项目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开发区 江港路118号
经度:120.953560 纬度: 31.849390****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4-02-05
通开发环复(书)****015号****
2018-11-301090.98
1090.98****
913********822604R****研究院有限公司
913********975505L**市****公司
913********112168Y2025-11-30
2026-07-142026-08-11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性质为技改,开发、使用功能为危险废物治理。本项目主要为企业现有PPE项目生产配套,针对PPE项目生产工艺废水进行后续处置流程优化。建设性质为技改,开发、使用功能为危险废物治理。本项目主要为企业现有PPE项目生产配套,针对PPE项目生产工艺废水进行后续处置流程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处理精馏三效蒸发废渣1310.84t,副产98.5%溴化钠盐200吨/年外售年处理精馏三效蒸发废渣1310.84t。
变动前后精馏三效蒸发废渣年处置量维持不变,由于工艺变动,副产品溴化钠不再产生。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环评生产工艺为对PPE生产工艺废水精馏三效蒸发处理产生的精馏废渣,通过两次精制提纯处理、干燥处理,达到含溴固废减量化的目的,同时副产工业溴化钠外售。对PPE生产工艺废水精馏三效蒸发处理产生的精馏废渣,通过一次浓缩蒸发精制,达到含溴固废减量化的目的,
原环评工艺中,一次精制工序的主要作用是含溴固废的减量化。根据原环评物料平衡可知,精馏废渣经一次精制浓缩蒸发处理后,含溴固废量由1310.84t/a降低到487.42t/a,削减量823.42t/a,削减率约62.8%;一次精制离心工序的目的是将低聚物从含溴固废中分离,为工业溴化钠粗提纯工序,离心工序使溴化钠含量由42.4%提升至79.1%%;后续二次精制及干燥包装等工序的主要目的是对溴化钠的精提纯,使溴化钠含量由79.1%提升至99.1%,可达《工业溴化钠》(HGT3809-2023)要求后,作为工业溴化钠副产品外售。 但在试生产过程,含溴固废经粗提纯、精提纯后所得溴化钠达不到《工业溴化钠》(HGT3809-2023)中溴化钠含量≥98.0%的最低要求,仍需作为危废处置。因此,企业决定放弃粗提纯对应的一次精制离心工序、精提纯对应的二次精制及干燥包装等工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1,4-丁二醇储罐废气依托东厂区现有“水喷淋+催化裂解(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新增1,4-丁二醇储罐废气依托东厂区现有水喷淋+RTO焚烧设施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33达标排放
1,4-丁二醇储罐废气处理设施由“水喷淋+催化裂解(催化氧化)装置+15m排气筒DA006”变更为“水喷淋+东厂区RTO焚烧+30m排气筒DA033”,处理效率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 溴化钠提取精制单元卧螺机、卧螺机进料泵、废液输送泵、滤液缓冲罐用于工艺离心工序。 (2) 溴化钠提取精制单元干燥设备用于工艺干燥工序 (3) 将氢溴酸卸车泵流量50m3/h。 (4) 氢溴酸输送泵流量由3m3/h。 (5) 重组分废液输送泵类型为磁力泵变为转子泵。(1) 溴化钠提取精制单元卧螺机、卧螺机进料泵、废液输送泵、滤液缓冲罐由于工艺离心工序的取消而相应取消。其中,卧螺机、卧螺机进料泵及废液输送泵均已购置安装,变动后不再使用,挂停用牌,待后续用于其他项目时,拆除工程纳入新项目环评施工工程内容;滤液缓冲罐变动后不再利旧。 (2) 溴化钠提取精制单元干燥设备由于工艺干燥工序的取消而相应取消,变动后不再利旧。 (3) 氢溴酸卸车泵流量40m3/h。 (4) 氢溴酸输送泵流量3.6m3/h。最大输送流量维持3m3/h。 (5) 重组分废液输送泵类型为转子泵。
(1) 溴化钠提取精制单元卧螺机、卧螺机进料泵、废液输送泵、滤液缓冲罐由于工艺离心工序的取消而相应取消。其中,卧螺机、卧螺机进料泵及废液输送泵均已购置安装,变动后不再使用,挂停用牌,待后续用于其他项目时,拆除工程纳入新项目环评施工工程内容;滤液缓冲罐变动后不再利旧。 (2) 溴化钠提取精制单元干燥设备由于工艺干燥工序的取消而相应取消,变动后不再利旧。 (3) 企业综合考虑能耗,将氢溴酸卸车泵流量由50m3/h变为40m3/h,满足卸车需求的同时,电耗降低。 (4) 氢溴酸输送泵针对氢溴酸储罐预留的储存能力,输送流量也相应设计预留量,流量由3m3/h变为3.6m3/h。但目前最大输送流量维持3m3/h。 (5) 重组分废液输送泵类型由磁力泵变为转子泵。磁力泵适用于低至中粘度、洁净或含微量颗粒(需过滤)的腐蚀性、贵重、危险介质(如酸、碱、溶剂、医药中间体)。转子泵适用于中高粘度、含固体颗粒或剪切敏感介质(如污泥、食品浆料、油墨、聚合物)。对介质清洁度要求相对较低。 重组分为PPE残液,主要成分为PPE低聚物(2,3,5-三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苯酚低聚物、2,3,6-三甲基苯酚及甲苯等),常温下为褐色液体,流动性较差。转子泵较磁力泵更适合本项目重组分的输送。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悬浮物(吨/年) 甲苯(吨/年) 铜(吨/年) 溴离子(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49.6494 0.0961 49.5329 0.2127 0 49.533 -0.117
182.021 0.043 181.5933 0.7227 0 181.341 -0.68
5.7081 0.0015 5.6817 0.0404 0 5.669 -0.039
1.4469 0 1.4469 0 0 1.447 0
0.79 0.0069 0.749 0.062 0 0.735 -0.055
108.33 0.013 108.3287 0.0283 0 108.315 -0.015
0.041 0 0.0408 0.0002 0 0.041 0
0.01 0 0.009 0.001 0 0.009 -0.001
13.16 0.0066 13.259 0 0 13.167 0.007
0 0 0 0 0 0 0 /
29.833 0 29.833 0 0 29.833 0 /
50.47 0 50.47 0 0 50.47 0 /
25.5532 0 25.5532 0 0 25.553 0 /
16.728 0.001 16.6745 0.0586 0 16.67 -0.05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PPE项目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站+中水回用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939-2020)表1直排限值 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第三方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西厂区RTO焚烧设施处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在线监测及第三方检测
2 东厂区水喷淋+RTO焚烧设施处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在线监测及第三方检测
3 固体废物焚烧炉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在线监测及第三方检测
4 污水处理站尾气处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第三方监测
5 危废暂存库尾气处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第三方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择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隔声罩、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第三方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高度重视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土壤和地下水防治相关要求,并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土壤和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按环评及批复落实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废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施行)》的通知(苏环办[2021]29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由厂区自建的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置。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 按环评及批复落实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境风险防范。你公司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拆除的主体责任。同时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设立足够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并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防止因事故性排放污染环境。本项目所有环保设施、危废堆场等均须满足规划、建设、消防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安全相关要求,将环保设施、危废设施等纳入全厂安全评价范围,及时做好各项安全评价,落实好安全“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及管理责任,在正式投产前须经过安全、消防、住建等部门验收,确保安全生产 按环评及批复落实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对企业现有PPE项目生产废水预处理装置钢结构进行局部加固按环评及批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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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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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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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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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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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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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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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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