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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 | ||
|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 | ||
| A01-124********9028823-****0807-012916-0 | ||
| 其他 |
问题编号:****
问:招标公告资质要求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①、②、③项资质条件: ①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10 千伏以下)及以上许可。 问题一: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上述第①项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上述第②、③项资质,该联合体是否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问题二:如上述联合体模式被允许,施工任务是否应当按资质专业划分,即具备建筑工程资质的牵头单位仅实施建筑相关施工内容,具备电力相关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仅实施电力相关施工内容;各方的工作范围与责任划分是否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明确即可
答:1、满足;2、对于关键性或主要性工程,投标人须按资质专业进行划分,其他工程投标人可自行考虑。各方的工作范围与责任规划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