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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南交〔2023〕71号)要求,现将县城市公共交通绩效奖励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县城市公共交通绩效奖励考核(实行百分制)由服务质量考核(占考核总分的60%)、运营管理考核(占考核总分的40%)组成,2025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得分为91.56分,运营管理考核得分为96.25分。经折算2025年度城市公共交通绩效奖励考核得分为93.436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8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运输局反映。
联系人:丁超
联系号码:****233
202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