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八里营镇张路寨村常态化产业帮扶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2026年**八里营镇张路寨村常态化产业帮扶项目(项目编号:****)于2026年8月7****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评标,2026年8月10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已结束。2026年8月17日召开定标会议,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信息
1.1评审时间:2026年8月7日
1.2评审地点:****中心
1.3评标专家名单:陈利桃、杨秀娥、张庆丽、祝涛、刘杨(招标人代表)
二、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
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三、定标信息
3.1定标时间:2026年8月17日
3.2定标地点:****中心
3.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四、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
中标价:****0386.94元
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经理:张**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97055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地址:****社区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 |
| 公示时间 | 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0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公司
联系人:祝守磊、杨晨耀
联系电话:156****7180 、0372-****868
地 址:****、**省**黄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邮箱:****@126.co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燕芹
联系电话:155****2765
邮箱:****@163.com
地 址: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贺亚明
联系电话:155****0066
地 址:**道口镇****段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12137D
邮 箱:****@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