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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6-08-17 14:59 | |||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合理开发建设用地。我单位组织编制了《武**非住宅整治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控规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2026年8月17日—8月26日,共10日。
公告地点:****政府网站(www.****.cn),地块现场。
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单位,我单位将充分予以考虑。
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武****北路2号****(邮编321200)。
(2)电话方式:****0579-****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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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
《武**非住宅整治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一、修改背景
严守耕地红线、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刚性执行 “八不准”、全面遏制耕地非农化是国家、省、县三级硬性政治与法定要求。本次32宗非住宅整治地块均为全域摸排认定的存量占耕非农问题地块,原有16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空间管控、用地布局与现行耕地保护政策存在不匹配,无法支撑专项整治分类处置、耕地复垦、空间规范化管控落地。因此开展本次控规局部修改,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化解历史占耕遗留问题、从规划源头遏制新增耕地 “非农化” 的必要法定举措。
二、用地位置及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共计32宗用地,涉及16个控规,总用地面积41864平方米,合约62.80亩。其中,白洋街道20宗,用地面积26385平方米,约39.58亩;壶山街道3宗,用地面积9537平方米,约14.31亩;熟溪街道1宗,用地面积102平方米,约0.15亩;履坦镇3宗,用地面积2396平方米,约3.59亩;王宅镇2宗,用地面积3337平方米,约5.01亩;白姆乡2宗,用地面积107平方米,约0.16亩。
三、控规修改的主要依据
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要求,因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设区的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情形确需修改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机关应当展开修改必要性评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修改、报批。
四、控规修改的主要理由
(1)传导上位规划的需要
原控规编制完成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陆续编制完成。尤其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对范围内的“三区三线”、村庄建设边界、重要控制线、生态环境管控以及人居环境等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对本次修改地块产生较大影响,需要对控规进行衔接和调整。
(2)满足县级层面对土地开发建设的需要
武**提出建设用地赋能机制改革,要按照“每块建设用地都是‘标准地’、‘标准地’由政府赋能”的理念,科学设置规划设计条件和赋能标准,确保每块地带着“最优标准”入市,实现100%“标准地”出让,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助力**高质量发展。
(3)“原控规”编制指标与发展需求的矛盾
在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下,原控规编制体系与现实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在地块划分上出现一定的紊乱,地块控制指标、设施配套、公共空间等缺乏系统性的协调,为后续规划管理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4)满足道路工程设施建设的需要
由于在实际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原控规指导的部分道路受地形、征地、村庄建设等的影响无法施工,需要线形调整,而道路线形的调整必须要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
(5)满足区域发展的需要
本次修改地块主要为公共设施、经营性用房、工业等,是完善公建配套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