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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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8-17 16: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7548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塑料件300万件、模具160套项目

**开发区郁金香路499号9号房

****

**金****公司

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年产塑料件300万件、模具160套项目。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公司(精密水质净化厂)。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氨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标准,苯乙烯、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氯乙烯、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苯乙烯、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氯乙烯、氯化氢、颗粒物、苯系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麦****公司汽车门锁装配生产线四期技改项目

**开发区出口加工区A区第三大道8号

**麦****公司

**优格****公司

项目拟投资5500万元,对汽车门锁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更新自动化设备,替换传统半自动工艺,年产汽车门锁及零部件由6280万件增长到6440万件。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泰瑞美(昆****公司**路第二分厂年产笔记本电脑覆盖件700万件扩建项目

**开发区**路689号3号房

泰瑞美(昆****公司**路第二分厂

******公司

项目投资9000万元,年新增笔记本电脑覆盖件700万件。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公司(光电水质净化厂)。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部分CNC加工废气经配套单体型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余CNC加工废气经7套大型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异丙醇擦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镭雕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