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发文机关: ******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 成文日期: 2026-08-17 |
****关于**市城****水厂联通引调****泵站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市城****联通引调水工程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府办字〔2026〕16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村委会****小组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74104。
(二****村委会****小组,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1)。
(三)土地面积:约5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公共设施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8日,****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对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预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8日。
****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www.****.cn
特此公告。
附件: 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地点:****政府 联系人员:周保飞 联系电话:158****6602
联系地点:******局 联系人员:周 文 联系电话:13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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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