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食堂建设项目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及项目情况:项目坐落于****校园内,****小学用地,校园整体规划用地面积12287.00㎡。本项目前期已完成规划方案报审,原报规方案**食堂建筑面积2125.51㎡,项目进入初步设计深化阶段后,结合高烈度抗震隔震、中小学消防疏散、结构安全验算及校园实际后勤使用需求开展优化设计,由此产生建筑面积与规划指标微调,现就食堂单体方案调整内容予以批前公示。
1.报规阶段食堂**建筑面积2125.51㎡与调整后建筑面积2229.36㎡,两者差异为103.85㎡。
2.容积率由0.85变为0.857。均系结合结构安全、规范要求、功能优化进行的合理调整,所有调整均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及项目规划条件,无违规超建、擅自变更规划的情况。
二、项目内容:****食堂建设项目调整方案,详见附图。
三、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5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站:****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局网站(http://dnr.****.cn/xszrzyj/dcxzrzyj/index.html)。
五、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或销售合同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六、联系部门及电话:
部门地址:******局
联系电话:0834-****308
注:本公示为审批前公示,不代表已同意并完成审批。
****食堂建设项目调整方案公示牌
******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