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内坑镇前洪村青年活动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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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6-08-14 16:55:55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坐落于**市内坑镇前洪村,地块面积0.1990hm2(199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451993°、北纬24.787424°,地块东北至水泥地、**市内坑镇前洪村幸福院、旧小学废弃建筑,西北至上帝公宫、****管理处、村民民宅、林地(龙眼树),西南至林地(龙眼树),东南至水泥路、农田。目前,****地块尚未开发建设,该地块内建有一座内坑镇****活动中心,该建筑尚未拆除,地面硬化,现拟将建筑拆除用于“****地块”的建设。

根据《******局关于****申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意见》(晋自然资〔2026〕289号),****地块位于内坑镇前洪村,用地面积1990平方米(地类为建设用地),用地规划性质为文化用地。根据《******局关于福厦铁路**站综合****规划局部地块用地调整的批前公示公告》中的附图“福厦铁路**站综合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302-A-54地块调整(草案)”,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文化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22文化活动用地),根据“4 建设用地分类”,文化活动用地(A22)属于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H25.1-2019)等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筛等工作,并编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图、调查区规划图等,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本地块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周边历史及现状存在的企业基本不会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3)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筛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均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重金属检测值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地块内土壤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范围在0.107~0.127ppm,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

(4)地块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5)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未开展过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6)地块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地块利用。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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