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驻宣某部一批智能化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驻宣某部一批智能化物资采购项目,包含防爆摄像机、筒式摄像机、可视紧急报警盒、对讲报警主机、POE交换机、硬盘录像机等设备。
1.招标范围:一批智能化物资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
3.预算金额:29.903162万元
4.谈判最高限价:29.903162万元
5.包别划分:一个包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本项目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 Ccg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十)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省**市**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8月27日10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省**市**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8月27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省**市**区标书代写
八、样品: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由授权代表负责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开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标书代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二)申领方式:线下申领、地点:**省**市**区
1.未按规定获取的谈判文件不受法律保护,报价无效,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三)谈判文件售价:0元。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先生、高先生
联系方式:150****5508、132****8561
地址:**省 **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友华
联系方式:0556-****152
地址:**省 **市
十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7954
十六、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获取谈判文件但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务必于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以单位名义发弃标函至邮箱:****@qq.com。标书代写
3、本谈判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4、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供应商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