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利用处置项目即将实施,****现就本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背景

1.**市****现需对**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行**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和**化利用必须严格按****管理局、****建设厅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技术标准执行。投标人应对各种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做出详细明确的承诺。

2.本项目年预计量3700吨,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暂定一年。注:本次项目为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在上一年度履约良好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2.本项目预算费用为每年500万元。(后年度预****财政局确定为准)

3.服务地点:**市。

4.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按实际处置量结算,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所有费用。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自接受项目委托处置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化利用费、监测数据采集、流转、测试、数据上传、调查报告、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各环节成本因素,即招标服务周期结束前的所有费用且包含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5.参与履行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及所有人员,对工作中所涉的数据、资料及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情况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须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监测数据服务等相关资料,纸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电子文档永久保存。

7.服务内容包括: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接收飞灰、负责飞灰全程合规运输、在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的专用暂存设施内规范暂存、采用招标方认可且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工艺对飞灰进行**化利用。处置后最终产物须全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严禁出现飞灰及副产物非法转移、非法填埋等违法违规行为。

飞灰**化处置服务为全流程闭环服务,服务范围自飞灰在**市采购人指定贮存点装车起,至最终形成**化产品并实现合法合规利用或销售止。

(1)运输: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飞灰运输、卸货、**化处置等任务及相应的环境、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本项目飞灰处置的运输任务,运输全过程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现行有效最新版本)执行,须配备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专用车辆及具备相应法定从业资格的人员。

(2)接收并贮存:成交供应商须在持有合法有效资质的场所内,完成本项目飞灰的合规接收与安全贮存。

(3)**化利用:成交供应商须采用经实践证明先进成熟、稳定、节能环保的工艺开展飞灰利用工作,并确保相关产物符合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本文件约定的**化利用要求。

8.所采用的技术必须确保最终产物为具有明确用途、符合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的**化产品(如作为混凝土掺合料、路基材料、环保建材等),并严禁以****填埋场。

所采用的技术需有效解毒二噁英、防止重金属污染以及相应的**化工艺(或经招标方书面认可的其他等效先进工艺)。工艺需确保对飞灰中的二噁英解毒、重金属实现有效脱除或稳定固化处理,且最大程度分离和回收氯盐等成分。

飞灰**化采用的工艺技术以及最终处理产物,需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化产品要求。

9.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暂存及全量**化处置及全流程管理,均须严格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现行有效最新版本的标准与规范(后续标准发生修订换版时,自动适用新版本):

(1)《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 1134-2020

(5)《固体废物 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

(6)《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7)《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

(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9)《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1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2024

(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1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25

(14)《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预处理产品—水洗氯化物》T/CCAS 010-2019

(15)《工业盐》GB//T 5462-2015

(16)《氯化钾》GB/T 6549-2011

(17)《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GB/T 21371-2019

(18)《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 15229-2011

(19)《混凝土实心砖》GB/T 21144-2023

(20)《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GB/T 24492-2009

(21)《混凝土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JC/T2966-2026

10.**化产物必须通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检测,并满足其作为产品的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后续标准发生修订换版时,自动适用新版本):

(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2024

(2)《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预处理产品—水洗氯化物》(T/CCAS 010-2019)

(3)《工业盐》(GB/T 5462-2015)

(4)《氯化钾》GB/T 6549-2011

(5)《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GB/T 21371-2019

(6)《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 15229-2011

(7)《混凝土实心砖》GB/T 21144-2023

(8)《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GB/T 24492-2009

(9)《混凝土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JC/T2966-2026

11.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飞灰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并且符合环评批复要求。鼓励执行长三角地区或**省现行有效的更严格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2.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飞灰**化处置线厂区排水系统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飞灰处置线生产用水须实现循环利用,保证无生产污水外排;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处理,确保合规外排。

13.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包括岗位人员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4.成交供应商应对**化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人员、处置线所有从事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飞灰贮存输送、安全驾驶、设备操作、环境监测手段及污染防治措施。对**化生产线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

15.所有投入使用的车辆、机械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状态,不许带故障运行,驾驶员、机械设备操作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规范化操作,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设备安全。

16.所有从事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适合从事本项目工作;所有服务人员应严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如遇采购人反馈及要求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作业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循采购人的意见和要求。

17.成交供应商在飞灰运输、**化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所有行政处罚等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8.成交供应商自备运输车辆,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指定地点收取飞灰。

19.成交供应商收运车辆以及司机,应当在指定接收地点文明作业,并遵守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20.成交供应商需主动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和抽查。

21.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运输、处置飞灰,完善好相关手续、台账,规范安全运输、处置飞灰。

22.成交供应商安排运输飞灰的车辆在飞灰装车结束后,所有的安全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3.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随机突击现场核查运输车辆、生产线、在线监测数据;

(2)严禁转包、全项目主体工作不得分包,仅运输环节可委托具备资质第三方。

(3)项目运输车辆每车配备1名驾驶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员须持有效驾驶证及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须持有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从业资格证;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报送本项目拟投入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全套资质材料供采购人核查,核查不通过不予签订合同。

三、安全责任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施工的规定,督促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人员人身安全。成交供应商要使用专业人员、专业工具。本项目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于2026年底后首月5个工作日前将相关经三方核准盖章的对账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结算资料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确认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银行汇款转账形式支付2026年度处置费用,若支付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以上价格为含处置、运输、税费、保险等一切费用按实结算。后续如续签合同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

五、约定事项

1.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2.市场调研询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等资料盖章扫描件请于2026年8月20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63.com,联系人:袁甜甜,联系电话:0513-****1660。

3.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



****

2026年8月17日


**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利用处置项目市场调研询价表

报价单位(盖章):

名称

预估处置量

(吨)

含税综合单价

(元/吨)

**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利用处置项目

3700

含税总报价(元)

1.投标总报价= 预估处置量*含税综合单价

2.本次报价为一年服务期的报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2026.****.17**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利用处置项目市场询价公告(定稿).doc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7
招标公告
启东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