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32线紫沟至**段公路工程沥青采购招标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呈西北至东南走向,起点位于**市巴林镇紫沟村,顺接拟规划建设的国道232线博克图至紫沟段一级公路,经巴林镇、南木乡、哈拉苏镇、**、卧牛河镇,终点止于**市哈拉苏镇**村,顺接已建成的国道232线**至金边壕段一级公路,主线全长61.629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国道232线紫沟至**段公路工程沥青采购招标》(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国道232线紫沟至**段公路工程沥青采购招标》(草案)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供货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呼和****中心第S2号楼1层122号
邮编:01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0日,共三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志伟
电话:155****1000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呼和****中心第S2号楼1层122号
招标人:****
联系人:蒙女士
电话:136****7038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