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三期工程室外工程招投标工作,我院拟对****三期工程室外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考察调研,现将考察调研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三期工程室外工程施工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工程实施范围
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7129.57平方米,其中三期地块总建筑面积86308.85平方米,地上59748.19平方米,地下26560.66平方米,配置机动车地下停车位505个,地面停车位15个,老院区地上建筑面积820.72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配套用房、一幢医疗综合楼、南北连廊及原一、二期部室内外改造。
2、项目包括本工程包括景观、绿化、景观给排水、景观照明、人行桥一座、车行桥一座、桥下栈道(含挡墙、排涝泵)及河道护岸(总长约533米)等。建设地 点:位于****三期工程内。
三、企业基本要求:
1、√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其中至少1个为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余不得同时为机械 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及类别需同时满足建质规(2025)3号《建筑施工企 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入员配备办法》和建质[2015]206号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 意见》的规定);
4、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 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5、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公告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公告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 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特别说明:上述要求仅为考察调研基本要求,非招标资格条件要求,最终招标资格条件要求以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本次调研采取书面审查形式,不组织现场面谈。
四、调研程序、时间、地点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上的招标采购专栏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总务科,联系电话:0573-****7687
联系人:招标采购科,联系电话:0573-****7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