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文物勘探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人:****
1.2项目名称: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文物勘探项目
1.3项目编号:****
1.4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1.5拟采购项目预算价:830000.00元
二、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起点位于天坛镇石家坡村西接省道361线(K38+100),终点止于辛村东侧接国道241线(K766+546),由东向西建设,路线长约6.75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拟建大桥2座,通道4处。此次勘探是对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所涉及勘探区域进行文物勘探服务,以确保地下文物安全。
采购人分别于2026年8月6日和2026年8月11日,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了采购公告,第一次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第二次采购仍只有****一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
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经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批准,可以改变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和第四十九条规定,“招标人重新招标后,发生本办法第四十八条情形之一的, 属于****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现决定本项目不再采用询比方式采购,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
三、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采购内容与范围: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起点位于天坛镇石家坡村西接省道361线(K38+100),终点止于辛村东侧接国道241线(K766+546),由东向西建设,路线长约6.75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拟建大桥2座,通道4处。此次勘探是对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所涉及勘探区域进行文物勘探服务,以确保地下文物安全。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对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出具《文物勘探工作报告》。
3.2服务期限:达到进场条件后30个工作日。
3.3质量要求:勘探工作符合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规定,成果文件科学规范、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四、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区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A座15层B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MACY34T1X8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
5.2获取地址:****示范区****园区创业街27****广场大厦314C;
5.2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公示期限
2026年8月17日至2026 年8月1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形式向****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八、采购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 址:**市秦蜀路71号
电 话:159****2829
电子邮件:****@qq.com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河汾路锣鼓大**侧
联系人:安先生
电 话:0357-****565
电子邮件:****@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示范区****园区创业街27****广场大厦314C
联系人:李玲慧、刘志巍、刘颖
电 话:0351-****098、151****8341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