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 促就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函〔2026〕522号)要求,聚焦24岁及以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入企试岗微课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拟采用“揭榜挂帅”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培训意愿的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高校、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毕业生),同时面向其他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6-24岁青年)。
二、培训项目
本次征集承训机构承接的培训项目包括两类:
1.求职能力实训营。面向高校毕业生,针对求职方法欠缺、职场适应能力不足、面试实战经验匮乏等问题,组织开展职业定位、简历制作、面试应对、职场模拟、入企体验等实操训练,提升求职实战能力。参考项目包括并不限于:AI办公工具实操、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就业形势分析与就业观念引导等。
2.入企试岗微课堂。面向高校毕业生,针对供需对接不精准的问题,****园区特别是近期有招工需求的企业,开展访企探岗试岗,开设沉浸式体验课程,帮助参训者了解岗位工作内容、从业收入前景、技能提升路径,促进高校毕业生提升对现代企业的认知、快速上岗就业。参考项目包括并不限于:短视频创作、AIGC应用、新媒体运营、无人机驾驶操作、养老护理、家居收纳、医疗陪诊等。
三、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符合条件的以下机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基地、****基地、****中心、优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二)基本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市行政区域内具备相应培训资质和培训条件。
2.****学校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采矿许可证》且上一年度年检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3.近三年内在职业培训领域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近一年内未****保障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5.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固定培训场所、设备设施及相适应的理论和实操教室。
6.具备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师资配比参照《**市****学校管理办法》(成人社规〔2024〕3号)有关规定执行。
7.培训场地需符合消防安全评估标准并具有相关资料。
8.能够建立培训与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对培训学员培训后3个月内的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四、补贴标准
按个人给予定额经费补助,每人最高29元/课时。求职能力实训营参考《求职能力实训营工作指引》(附件3)组织,入企试岗微课堂参考《入企试岗微课堂工作指引》(附件4)组织,依据课时标准确定项目控制价。
五、征集程序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方式
(1)有意愿的承训机构提交下列资料后报名:
①《**市“揭榜挂帅”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②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③培训场所租用合同或产权证明、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实训设备设施清单及照片;
④培训师资队伍材料(在职人员名单、专兼职教师花名册、相关证明);
⑤过往开展类似项目经历的证明材料;
⑥培训实施方案(对照《**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 促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培训项目、课程设计、授课师资、培训时长、培训场地、绩效评估指标、与相关人力**服务机构或优质企业**情况等内容);
⑦资金使用具体计划(求职能力实训营按30人24课时测算;入企试岗微课堂按30人1天8课时测算)
⑧训后就业服务方案
(2)申报机构将上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至****就业技能培训部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办学资质、年检情况、行政处罚及投诉情况、培训业绩等。资料不齐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综合评审
由****牵头,****小组,通过资料审查、综合评议等方式,重点围绕培训实施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就业对接方案的可落地性、绩效目标的可衡量性、资金使用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
(四)确定拟入选机构并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各项目择优选取不超过3家机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揭榜挂帅”承训机构。
五、咨询电话与报名地址
咨询电话:028-****6900。
报名地址:****社会保障局(**东路385号)3楼329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2:XX机构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 促就业”XX项目培训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