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事项:
申请人****公司申请**天****公司强制清算一案选任破产管理人,本案系重大破产案件,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天****公司基本情况: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股东为****公司(占股48%)、******公司(占股42%)、永****公司(占股10%),法定代表人潘毅,住所地**市**区**路324号,天行公司营业期限已于2017年9月4日届满。2026年7月31日本院作出(2026)湘09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公司对被申请人**天****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该公司****花园项目有一栋房产因未完成工程验收尚未出售,****公司负债200万元左右。
二、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机构为已入2024-2025年度省高院名册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工作的指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新设)及不少于三名常驻工作人员。
5.申报机构自愿接受本院监督管理和考核检查。
三、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8月24日下午5点。
四、报名方式:申报机构于报名截止日前将《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选任管理人申报表》及执业责任保险保单提交司法技术室213房现场报名。
五、选任方式
报名截止后,若申报机构大于五家的,本院司法技术室将组织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进行现场公开竞争,****委员会对报名参与竞争的机构采取现场陈述(PPT讲解,重点介绍机构基本情况、执业经验和业绩、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管理人报酬及折扣方案等内容,每位发言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和口头答辩的方式予以审查评定,遴选出排名前五名的申报机构;届时再从五家机构中摇号随机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中签1)及一家机构为备选破产管理人(中签2);若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机构少于或等于五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产生一家机构为案件的破产管理人及一家备选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院司法技术室213房
联系电话:0737-****182 吴胜钧
附件:《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2026年8月17日
附件:
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申报机构( )已阅读贵院发布的**天****公司强制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工作的指引》及贵院选任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天****公司强制清算案管理人的选任,请予以审核。
联系人: 电话: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参与申报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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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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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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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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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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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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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责任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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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办理情况 |
正在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 1. 2. 3. …… 已办结的强制清算案例: 1. 2.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