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一卡通”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7日 17:32 |
| 预算金额 | ¥49.41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魏小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15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汇东路42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13-****1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汇东路42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3-****15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一卡通”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市****“一卡通”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 1项、 预算金额 494,1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41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确保**市****“一卡通”大数据监管平台与已建成的**市****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系统在技术架构、操作流程与数据标准上保持严格一致,实现系统间的无缝对接与深度融合,同时满足与省级“一卡通平台数据治理”项目及市级现有系统之间的业务延续性与高频数据交互需求,本项目必须基于原有系统进行嵌入式开发。本次嵌入式开发需调用原有系统专属内核框架、核心算法、定制化数据接口及独有业务适配模块,涉及原系统不可替代软件专利、专属知识产权与独家专有技术,系统内核稳定性、数据闭环流转、全域功能集成、存量数据兼容改造均高度依赖原生技术体系。为严控整体技术架构连贯性、保障跨系统数据互通安全顺畅、实现业务功能完整集成、规避系统割裂、数据冲突、业务断联等建设风险,本项目嵌入式开发具备技术来源唯一性,仅有原系统唯一承建商“****”能够保证系统内核的一致性、数据流转的顺畅性及功能集成的完整性,从而确保技术来源的唯一性与系统整体架构的连贯统一。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
名称: ****
地址: **高新区科园一路3号2幢
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4日
无
联系人: 魏小彬
联系地址: **省**市**区汇东路428号
联系电话: 0813-****159
2.财政部门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地址: **市**区五星街77号
联系电话: 0813-****917
****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