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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县主要交通主干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之交通主干道沿线“三线”整治项目-供电部分):
废标理由: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合同包1(**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县主要交通主干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之交通主干道沿线“三线”整治项目-供电部分):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郑铭民、胡凯、吴凯燕(采购人代表)
|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按“工程类”计费标准下浮40%计算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递交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00 0376 776 | |||
| 1 |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县主要交通主干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之交通主干道沿线“三线”整治项目-供电部分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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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省**市封****中心二、三楼
联系方式:0758-****314
名 称:****
地 址:**市**区83****广场五期K栋商业办公楼2012室
联系方式:0758-****333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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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