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8-17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第2.2.4(3)条技术负责人资格与业绩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需要****公司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是否可以标书代写
答: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关于项目经理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描述做如下补充说明:原“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是指“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执业单位(聘用企业)须为投标人,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存在变更的,投标文件中除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外,还须提供项目经理变更的证明材料;若不提供的在后续招标人清标核查或评标结果公示期收到异议的,招标人不接受补充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相关不利于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
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59.61元(大写:玖佰零叁万捌仟伍佰伍拾玖元陆角壹分),投标人须在**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环节领取招标控制价文件。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本次澄清时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