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力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建工程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监狱企业。”
现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内容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报价扣除:“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10%—20%)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4%-6%,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适用)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4%-6%,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现更正为:“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0 )%(10%—20%)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4%-6%,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适用)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4%-6%,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内容三:原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17点30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9点30分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7点30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9点30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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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淮河路2019号
联系方式:孙思缘、0558-****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省**市**区**中路37号物资**南楼三楼
联系方式:王洋洋、0558-****171、177****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思缘、王洋洋
电 话:0558-****032、0558-****171、177****0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