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智化金融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7日 17:5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倪文科、李奇达、陈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3799-60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55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3799-604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智化金融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18 10:00:00,更正为:2026-09-02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8-18 10:00:00,更正为:2026-09-02 10:00:00。标书代写
更正事项1:将招标文件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付款进度安排 中“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试用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更正为:“1、进度款付款条件:全部货物安装调试试用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更正事项2:将招标文件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2 付款进度安排 中“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试用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更正为:“1、预付款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 2、尾款付款条件:全部货物安装调试试用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
更正事项3:将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更正为:“时间:2026年9月2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7日
本项目备案号:510********200078470[2026]01933,采购预算品目为A****0303应用软件。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8,000.00元,采购包2:1,785,000.00元。最高限价:采购包1:88,000.00元,采购包2:1,785,000.00元。监督部门:****财政厅,联系电话:028-****3581、028-****3539、028-****3553,地址:**省**市**区学道街26号。
名称:****
地址:**市**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联系方式:028-****5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028-****3799-60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倪文科、李奇达、陈艳
电话:028-****379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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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