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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1MABTUX7M1P | 建设单位法人:宋辉 |
| 吴峰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壮族自治区**市**县白沙镇龙腾路**新区**铁**港产业园 |
| 石英砂精加工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县白沙镇龙腾路**新区铁**港产业园 |
| 经度:109.643064 纬度: 21.63398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3 |
| 北审批建准〔2023〕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6-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9419 |
| 1049.3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1MABTUX7M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环****公司 |
| ****0100MA5KAJBR1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118936M | 竣工时间:2024-12-01 |
| 2024-12-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13 |
| 2026-07-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条年产量60万吨石英砂洗选提纯加工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洗矿工序、选矿工序、提纯工序、原砂仓库、精砂库、提纯精砂库、磁选重选尾砂及细砂库、尾泥库等,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一条年产量60万吨石英砂洗选提纯加工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洗矿工序、选矿工序、提纯工序、原砂仓库、精砂库、提纯精砂库、磁选重选尾砂及细砂库、尾泥库等,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洗矿、选矿工序、提纯工序生产工艺:项目石英砂原矿进厂后,存放在原砂仓库。首先经过洗矿工序(脱泥)处理,再进入选矿工序(筛分、磨矿、脱泥、除铁等)处理得到精砂,精砂进入提纯工序(酸洗、水洗、脱水等)处理后,得到最终的合格石英砂产品。 (2)加油装置工艺:油罐车-储油罐(1个固定式柴油储罐,容积10m3)-加油机-加油车辆。 | 实际建设情况:(1)洗矿、选矿工序、提纯工序生产工艺:项目石英砂原矿进厂后,存放在原砂仓库。首先经过洗矿工序(脱泥)处理,再进入选矿工序(筛分、磨矿、脱泥、除铁等)处理得到精砂,精砂进入提纯工序(酸洗、水洗、脱水等)处理后,得到最终的合格石英砂产品。 (2)加油装置工艺:油罐车-可移动式柴油吨桶(11个,单个容积1m3)-加油抢-加油车辆。 |
| 取消设置固定卧式柴油储罐,调整为设置11个可移动式柴油吨桶(单个容积为1m3)作为柴油储存与供应单元。该调整不改变柴油年使用量,且柴油吨桶采用密闭储存、密闭卸油与加油方式,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特征与原环评阶段基本一致,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设置1座初期雨水池(容积675m3),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3573m3); (2)酸雾吸收塔设置6个(3个为组成一套,共2套)。 (3)废水处理设施中选矿浓缩池8300m3、提纯车间设置1620m3的中和反应池。 (4)物料输送采用密闭式物料输送带。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建设1座初期雨水池容积为600m3,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为2967.3m3。 (2)实际建设酸雾吸收塔4个(每2个组成一套,共2套)。 (3)实际建成的选矿浓缩池6984m3、提纯车间设置509m3的中和反应池。 (4)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物料全程保持湿润状态,输送带相应配套湿法输送工艺。 |
| (1)实际设置1座初期雨水池容积调整为600m3,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调整为2967.3m3,两池由一道隔墙阻隔,正常工况下互不连通。初期雨水池目前安装1台手动泵用于排放雨水至雨水管网,后续另安装1台浮球泵。根据环评核算,事故废水量为3074.14m3(含初期雨水352.14m3)。按最不利工况(降雨期间发生事故,初期雨水池已收集满352.14m3),初期雨水池剩余容积与事故应急池联动后,可用总容积为3215.16m3,大于事故废水总量,初期雨水收集能力与事故应急容量均可保障。若事故应急池液位达到高限,事故废水可溢流进入初期雨水池,再通过手动泵抽排回用至选矿浓缩池内,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2)实际酸雾吸收塔调整为4个(每2个组成一套,共2套),主要用于处理酸洗及配酸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2025年7月1日~2日监测数据,DA001排气筒排放的氟化物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3)实际建成的选矿浓缩池6984m3、提纯车间设置509m3的中和反应池,设施规模较环评阶段有所减小。选矿浓缩池与中和反应池均属于废水回用前的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根据实际生产运行情况: 选矿工序实际进入选矿浓缩池的废水量为1500m3,容积富余充足,完全满足废水停留、沉淀及回用的生产需求;提纯工序实际进入中和反应池的废水量为208m3/h,提纯工序配套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293m3/h,实际建成中和反应池容积509m3。按实际处理需求核算,废水在中和反应池内的水力停留时间约为1小时,满足中和反应工艺对停留时间的要求,处理能力与生产工况匹配,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规模减小是基于实际废水产生量及处理工艺优化后的合理调整,处理能力满足生产需求,不影响废水处理效果及回用要求,未导致污染物排放增加或排放方式改变。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4)目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物料全程保持湿润状态,输送带相应配套湿法输送工艺。该工艺通过增加物料含水率,结合输送带沿线设置的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使物料在输送过程中表面湿润、不起尘,从源头有效抑制颗粒物产生。根据2025年7月1日~2日监测数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25 | 0 | 0 | 0 | 0.325 | 0.325 | |
| 0 | 0.12 | 0 | 0 | 0 | 0.12 | 0.12 | |
| 0 | 0.06 | 0 | 0 | 0 | 0.06 | 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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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72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 1 | 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南玻新****公司生****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园区污水处理****园区污水厂处理。 |
| 1 | 酸洗和配酸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 酸洗和配酸废气经收集送至二级碱液喷淋塔(1用1备)处理,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引出排放;各酸罐均设置呼吸口,呼吸气通过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接入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引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的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 |
| 2 | 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①原料堆放于设置顶棚及三面封闭的原料仓库内,卸料及上料作业均在仓库完成内。上料传送带采用湿法输送工艺;同时,通过采取对仓库物料、装卸料点、厂区道路喷淋、洒水降尘措施,对厂区及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处理,车辆限速行驶等有效措施。 ②加油设施采用高效密封,规范加油操作,减少跑、冒、滴、漏等措施;须规范加油操作并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油气管线及相关部件符合密闭要求;③其他车间通过车间换气措施控制废气。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1 | 生产噪声处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3类、4类标准 | 采取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建筑隔声等处理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合理有效,项目东、东南、西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西北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
| 1 | (1)项目使用的沉淀池、中和池、冲洗水沉淀池等应进行硬化防渗处理; (2)化学材料存放和使用区域,如提纯酸洗生产线区域、氢氟酸罐存放区、危废暂存库、 加油装置等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应该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 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1)项目使用的沉淀池、中和池、冲洗水沉淀池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 (2)化学材料存放和使用区域,如提纯酸洗生产线区域、氢氟酸罐存放区、危废暂存库、 加油装置等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
| 1 |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尾泥、磁选尾砂、重选尾砂、细砂、废矿物油、废包装袋、油罐清罐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废水浓缩池尾泥、磁选尾砂、重选尾砂、水力分离机细砂外售建材、陶瓷企业进行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管理及暂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清运。 废矿物油、化学品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定进行,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并设立明显的危废标志,分类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处理、处置。油罐清罐废物不在厂内贮存,由有资质的清理单位自行带走处置。 |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尾泥、磁选尾砂、重选尾砂、细砂、废矿物油、废包装袋、油罐清罐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废水浓缩池尾泥、磁选尾砂、重选尾砂、水力分离机细砂定期外售广****公司进行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及暂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清运。 废矿物油、化学品废包装袋、油罐清罐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已按照危废暂存间建设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建设,贮存区已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设置防雨、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转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执行。 |
| 1 | 项目厂区设置有1个3573m2事故应急池,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设施和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发生环境污染,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项目厂区已设置有1个2967.3m2事故应急池;企业已开展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2月18****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50501-2024-188-L)。企业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 办公楼、宿舍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在厂区设置,依托**新****公司办公楼、宿舍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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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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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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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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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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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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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