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0万套灯具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审批
浙江-宁波-余姚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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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7611778章泽柯
徐妙锋**省**市**市
**省**市**市**荣光路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50万套灯具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72-C3872-照明灯具制造
**省**市**市 **荣光路3号
经度:121.187068 纬度: 30.016914****环境局****分局
2025-09-24
余环建〔2025〕231号****
2026-03-041400
76****
****6117-7****
****6117-7******公司
MA282FDE-72026-03-31
2026-04-032026-08-31
2026-07-172026-08-14
https://nbxjie.****.top/h-nd-202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项目扩建项目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50万套灯具产品年产90万套灯具产品
本项目为第一阶段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熔化、压铸、机加工、打磨/抛光/喷砂、前处理、喷塑、固化、移印、打胶、装配前处理、喷塑、固化、移印、打胶、装配
本项目为第一阶段验收,熔化、压铸、机加工、打磨/抛光/喷砂未实施。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单独收集后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破乳+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熔化/压铸/固化等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打磨/抛丸/喷砂粉尘:打磨粉尘经水幕除尘+布袋除尘、抛丸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芯+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焊锡废气:收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热洁炉废气:收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其他燃烧废气:采用国际领先的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机加工废气、脱脂废气、粉碎粉尘、油墨废气、胶水废气等无组织废气:粉碎机加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砂丸砂轮、废滤芯布袋、收集粉尘、挂具处理残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焊渣、含切削液边角料、废切削液、废脱模剂、铝灰渣、喷淋废渣、槽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浮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喷淋废水、蒸汽发生器的排污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破乳+混凝沉淀)处理、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直接纳管排放,最终****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固化废气、烘道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喷塑粉尘:2台自动喷房分别经旋风回收+滤芯除尘处理、2台手动喷房分别经内置滤芯除尘处理后,管道汇总后一同经1台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热洁炉废气:收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蒸汽发生器废气:采用国际领先的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⑤脱脂废气、除尘废气、擦拭废气、油墨废气、胶水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实际噪声治理措施与环评审批一致。①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②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③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本公司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芯、收集粉尘、挂具处理残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淋废渣、槽渣、其他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浮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为第一阶段验收,不涉及熔化、压铸、打磨、抛丸、抛砂、焊锡、注塑等工序;喷塑粉尘环评处理设施为滤芯+布袋除尘装置,实际为自带滤芯除尘+ 后置大型滤芯除尘,实际喷塑粉尘设计处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要求;实际相较环评增加纯水制备设备,但废水总量未超过环评审批总量。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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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411 0.425 0 0 0.411 0.411
0 0.164 0.17 0 0 0.164 0.164
0 0.012 0.012 0 0 0.012 0.0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23 0.03 0 0 0.023 0.023 /
0 0.212 0.22 0 0 0.212 0.212 /
0 0.284 1.024 0 0 0.284 0.284 /
0 0.108 0.208 0 0 0.108 0.10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 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破乳+混凝沉淀,处理规模:8m3/d 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
2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 化粪池 项目污水总排放口中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固化废气及烘道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排放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及烘道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1)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臭气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加热炉二级新扩改标准及《**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
2 喷塑粉尘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排放限值 2台自动喷房喷塑粉尘分别经旋风回收+滤芯除尘处理、2台手动喷房喷塑粉尘分别经内置滤芯除尘处理后,管道汇总后一同经1台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3)排放。 喷塑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DA003)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排放限值。
3 热洁炉废气收集排放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收集后经25m排气筒(DA006)排放。 根据2026年6月2日现场实测显示,热洁炉废气出口温度达500℃以上,高温环境不具备现场采样条件。废气污染物产排参照环评文件核算,热洁炉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极少,未做定量分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采用产污系数法核算,颗粒物排放量0.001t/a、浓度21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0.001t/a、浓度14.7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0.009t/a、浓度137.5mg/m3,热洁炉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加热炉二级新扩改标准及《**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
4 蒸汽发生器废气处理设施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排放限值 采用国际领先的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25m排气筒(DA007)排放。 蒸汽发生器废气排气筒(DA007)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降噪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①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②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③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排放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砂丸砂轮、废滤芯布袋、收集粉尘、挂具处理残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焊渣、含切削液边角料、废切削液、废脱模剂、铝灰渣、喷淋废渣、槽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浮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本公司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芯、收集粉尘、挂具处理残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淋废渣、槽渣、其他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浮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应按相关规范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 应的应急物资,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一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6年6月23****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281-2026-051-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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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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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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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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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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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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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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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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