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单位名称:广****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市**区体育东路108****中心西座7楼
授权代表人:刘旭东
联系电话:133****2846
广****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司于2026 年 8 月 13 日收悉贵所提交的本项目采购过程书面质疑函。收到质疑后,我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调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贵所全套响应文件、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记录,并书面征询采购人****意见,对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采购文件逐条核查,现就质疑事项统一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项目代理机构开标过程的“资格,符合审查” 显示我单位“资格性审查不符合”,列示“[广****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不满足竞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分标第四点工作要求:“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竞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除提供资格证书外,还需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cn从业人员截图)、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6年1月-2026年6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标书代写
二、质疑答复:
(一)采购文件条款释义与合规依据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所有人员材料要求均匹配审计服务项目履职需求,无限制性、歧视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告、发出全过程内,无任何供应商就人员证明条款提出澄清、异议,条款具备法定约束力。
2.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要求注释原文明确约定:
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竞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除提供资格证书外,还需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cn从业人员截图)、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 2026 年 1 月 - 2026 年 6 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该条款中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及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 2026 年 1 月 - 2026 年 6 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为并列提交关系;其中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的要求对应采购需求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故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公司,****公司****公司,但必须满足工作年限5年以上,合同年限可累计相加。另“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 2026年1月- 2026 年 6 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此处要求的目的主要为采购人为体现投入人员在职证明,提供任意一项证明即可,此处要求劳动合同复印件与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的要求非同一个概念。
以上各项材料对应不同审查维度:资格证书证明执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则证明符合五年从业年限、社保/个税证明证明劳动关系存续(在职),各项材料功能不可相互替代,需全部同时提供。
(二)贵所响应文件客观核查事实清晰,全部分标项目负责人均不满足年限条款要求
1.本次符合性审查****小组独立作出,全程留痕存档,评审标准完全依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原文执行,不存在标准适用错误、专业能力不足的情形。
2.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从事审计工作 5 年以上,年限唯一认定材料为劳动合同。经核对贵所全套响应文件,各分标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提交及年限核查情况如下:
1分标:1 组负责人刘旭东、2 组负责人易志军 ——响应文件中未附任何劳动合同复印件,无材料证明从业年限,直接不满足要求;
2分标负责人赵唯颖: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不足五年;标书代写
3分标:1 组刘旭东(劳动合同2022.****.1签约)、2 组易志军(劳动合同2022.1.1 签约),二人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足五年;标书代写
4分标:1 组赵唯颖(劳动合同2022.1.1签约)、2 组奉继华(劳动合同2021.****.1签约),二人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足五年;标书代写
5分标:1 组刘旭东(劳动合同2022.****.1签约)、2 组易志军(劳动合同2022.1.1签约),二人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足五年;标书代写
综上,贵所全部分标项目负责人存在未提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载明从业年限不足 5 年两种情形,完全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对项目负责人5 年审计工作年限的硬性条件。
(三)法律与评审规则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及财政部 74 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小组评审仅能以本项目谈判文件作为唯一评审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清晰标注 “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直接明确劳动合同是认定 5 年审计从业年限的唯一佐证材料,谈判小组仅以此标准进行评审,不得以其他佐证材料进行评审。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资格条件、审查标准开展独立审查工作;贵所未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属于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
综上,贵所要求更换全体评审专家、重新评审的请求无事实与法律支撑,贵所本次质疑事项,无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事实支撑,质疑不成立,
如贵所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2026年8月1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