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号牌生产安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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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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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心**机动车号牌生产安装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心**机动车号牌生产安装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27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两次,两次招标中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均仅有同一家,两次均作流标处理。经专家论证:①该项目于2026年6月17日和2026年7月14日两次公开招标,投标单位仅有****一家,两次投标均流标。②该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法》****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无歧视和排他性。③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财库〔2015〕36号)及《****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信财购〔2022〕27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可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洋河镇陆庙村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李波 ****交通局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佘建浩 ****支队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青 ****管理局 高级经济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18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24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8月18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24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公示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局****支队)
地址:**省**市**区**大道
联系人:刘沛成
联系方式:136****2256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办事处新五大道万国叁号公馆4号楼1405
联系人:胡静
联系方式:131****3970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7
招标公告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号牌生产安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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