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3包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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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3包单一来源公示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6-08-17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3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003包:在机场显著位置展示宣传“**优品”。****宣传“**优品”,依托**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核心客流场景,开展品牌实物展示与看板宣传,由****独家实施。服务需求包含在**桃仙机场T3航站楼内显著位置(一楼旅客到达迎客厅、行李提取厅、二楼旅客出发隔离厅)设立3个实物展示点位,在**桃仙机场旅客到达夹层内设置24个宣传看板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集团****公司,是**桃仙机场T3航站楼内外所有广告媒体、实物展示位的唯一产权经营主体,独家负责相关**的运营与维护,市场内无具备同等**权限的替代供应商。机场航站楼、廊桥属于民航专属管控区域,场地管理标准、施工规范、安全运维要求严苛,具有极强的封闭性和特殊性。仅有****具备机场场内广告布设、实物展陈、日常运维的专属权限与作业资质。机场广告及实物展示**属于民航体系专属垄断**,宣传点位经营权、发布权、运维权全部归属于拟定供应商独家所有。专属场地**不对外开放市场化竞争,不存在其他可替代的服务主体与宣传渠道,符合无竞争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情形属于《**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9种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故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桃仙国际机场1号综合楼

三、公示期限

2026-08-17 至2026-08-24(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徐晓敬、侯林、徐姝彦、卞地诗、张岩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牛星星

联系地址:**市**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电话:180****634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地址:024-****7469

联系电话:**市**区北陵大街45-1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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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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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二)003包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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